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婺城区创建浙江省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

2016-07-20 09:57:18  来源:  婺城新闻网  作者:  记者 施俊 通讯员 王洪歆

  7月13日,婺城区召开全区创建浙江省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工作会议,区卫生计生、教育、文体新、财政、人力社保等17个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婺城区为国家死因监测区和浙江省慢性病监测区,现有较为完备的慢性病综合防治网络和组织体系,此次创建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不仅是慢性病防控工作的提升,也是金华市区创建全国卫生城市的一个先决条件,为配合国卫复评,婺城区创建浙江省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工作从2015年8月开始启动。

  创建浙江省慢性病综合防治示范区工作是婺城区政府2016年的一项重要工作,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的创建不仅能够逐渐建立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机制和体制、全方位开展健康教育与促进、倡导建立健康的生活方式,还能规范慢性病患者管理、切实减轻慢性病患者负担、降低社会和个体风险。为此,会议强调,相关单位和部门要明确工作目标和主体目标,相互配合,齐心协力,落实和完善各项责任项目指标,全面推动我区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力争2016年基本达到省级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示范区的要求。

  区卫计局相关负责人具体就浙江省慢性病综合防治示范区创建工作的主要任务、主要指标、工作内容、实施步骤、保障措施和建设标准做了详细的解读。前期,区卫计局在其他部门的配合下,集中精力收集、整理、分析相关数据资料,加强社区诊断与信息监测,规范慢性病患者管理和高危人群干预,推进健康促进和健康教育,倡导全民健康生活方式,积极把社区慢性病综合防治示范区创建工作纳入基层工作指标。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们生活越来越好,但慢性病越来越多,高血压、糖尿病等主要慢性病发病率逐年上升,严重影响了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健康问题”是当今一大主要社会问题。会议要求,要通过卫生科普宣传,让老百姓明白慢性病能防能控;要充分利用创建浙江省慢性病综合防治示范区的机会,改善社区慢性病综合防治的社会环境。现阶段对照《浙江省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标准(试行)》,还有一些项目指标未能达标。因此,会议要求各部门必须认真按照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婺城区创建浙江省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落实部门内部创建工作组织和行业内创建制度,加强控烟与外部支持环境,做好职工健康体检,主动发现慢性病高危人群。各部门之间要加强沟通与联系,互通信息,各司其职,共同做好慢性病综合防治示范区创建的各项工作。

责任编辑: 施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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