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金华市婺城区新闻宣传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1.通过《今日婺城》报、电视《婺城》和婺城三大媒体,全面、及时、准确地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开展、资讯、信息报道,为婺城经济社会发展做好全方位的报道工作。
2.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及重大决策、举措,策划、制定宣传方案,及时、高效、优质地做好婺城区对内及对外宣传工作。
3.坚持党性原则,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坚守党的宣传纪律,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为婺城经济、社会发展和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建设做好舆论导向和提供强有力的舆论支持
二、金华市婺城区新闻宣传中心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总体情况
金华市婺城区新闻宣传中心2015年度收入决算651.2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651.26万元,占总收入100%,包括财政拨款收入461.5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461.5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占总收入70.86%;事业单位专户资金0万元,占总收入0%;事业收入(不含专户资金)0万元,占总收入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0 %;其他收入189.76万元,占总收入29.14%。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0 %。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占总收入0 %。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0 %。
(二)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金华市婺城区新闻宣传中心2015年度支出决算630.14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国防支出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0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613.9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7.76万元、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0万元、农林水支出0万元、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万元、金融支出0万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万元、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44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债务还本支出0万元、债务付息支出0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185.86万元,日常公用支出46万元,项目支出398.29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3.按支出资金性质分类,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40.3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其他各类支出189.76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5年度部门决算中,财政拨款用于以下方面:
1.文化体育与传媒(类)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款)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项) 185.86万元,主要用于人员支出。
其中:.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7.49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人员医疗保险金。
住房保障支出8.19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
2.文化体育与传媒(类)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款)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项) 398.29万元,主要用于项目支出。
(四)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外事部门安排的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15年度因公出国(境)费用决算0万元,比上年决算0增长下降。
其中,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本单位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本单位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0人
2.公务接待费:2015年度公务接待费决算0.44万元,比上年决算数下降33%。主要用于接待县市中心考察学习等支出。 其中,本单位国内公务接待5批次,85人次,共0.44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次,共0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5年度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决算6.18万元,比上年决算数下降44.9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6.18万元,主要用于外出采访的开支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1辆公务用车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2015年度,本级及所属单位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无增加(或减少)。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5年度新闻中心本级及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29.38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级及所属各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4.部门预算绩效情况。
2015年度新闻中心出版印刷费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预算120万元,实际支出160万元。
绩效评价结果如下:合格。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单位专户资金: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等收入)。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结转下年:是指预算单位本年底前的收入预算未执行完毕,需结转下年度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结转资金,以及本年底前收支相抵后盈余或亏损的结余资金,其中包括当年事业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用于核算当年应交所得税和提取事业基金、专用基金的分配情况和结果。
9.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机关运行经费:是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12、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款)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项):“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反映财政部门安排事业单位的在职人员经费支出、公用经费支出和专项公用类支出。
1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事业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1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住房公积金”反映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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