尹女士和朋友到市区某烘焙面包店买东西时,放在外套口袋中的一只手机被盗。民警接到报案后,仅仅用了2小时便将两嫌疑人抓获,帮助受害人挽回损失。目前黄某和王某两人因涉嫌盗窃罪被婺城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报警后,婺城公安分局城中派出所民警第一时间赶往现场了解情况。
据尹女士回忆,当时她把手机放在上衣左侧口袋中,进店之前她还碰口袋中的手机。到了19时许,她刚排队准备付钱的时候,感觉身后有一名蓝衣服的男子靠的很近。“当时以为也是顾客便没多注意,直到感觉有人在身后动了自己的衣服口袋,我用手一摸发现手机没了。”刚转身就看到贴着自己的“蓝衣男子”拔腿就朝外面跑,店里蛋糕柜旁边另外一名“红衣男子”也飞快地跟着跑了出去。见状,她赶紧追出门,可嫌疑人跑的飞快,一下就拐进府上街,不见了踪影,逐报警求助民警。
根据尹女士提供的嫌疑人特征,城中派出所民警、巡防队员迅速出动,于11月1日20时30分许,在府上街与人民东路交叉口将涉嫌盗窃的嫌疑人黄某和王某抓获。经审讯,两人承认了盗窃行为。
据黄某友交代,他和王忠良是在坐牢时认识,11月1日中午,两人坐火车来到金华,因为想搞点钱,于是打算联手实施偷盗。当晚,两人来到某烘焙面包店,见尹女士外套口袋中放着一部手机,且口袋没有拉链,两人使了个眼色,由黄某友负责一旁望风,与营业员交谈分散注意力,当尹女士付款之际,王某良紧跟其后,迅速地从其口袋中掏出手机。
警方提示:出门在外,最好不要将钱包、手机等财物放在外衣口袋中,尤其是斜口袋。同时要时刻注意接近自己的人,不给窃贼可乘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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