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门在外物品被“顺手牵羊”的事儿,想必大伙儿并不陌生,基本是在被害人一个不留神,小偷则眼疾手快,悲剧发生了。
然而,近日,笔者从婺城公安分局蒋堂派出所了解到这样一行窃团伙,不仅眼疾手快,且“拎包”行窃前必须先拍照,为的就是进行严密的分析和讨论,确保万无一失。
11月30日早,曹某、李某、廖某三人乘坐火车从湖南老家来到金华游玩,后在火车站附近的宾馆住下。到了第二天,三人来到了市中心地段,吃吃逛逛,开心的不得了,但没多久,三人身上的钱便悉数花光。后曹某提议“弄点钱花花”,得到其余两人的同意后,三人开始寻找下手的目标。
每到一个场所,曹某都会拿出手机拍下可以作案的目标,后与李某、廖某讨论着场所内的结构,以及商量如何分工等。
在某商场的一餐厅里,曹某、李某四处观望了一会儿,装作是在重新回到自己座位上吃饭,由于已经仔细观察了该餐厅的内部结构照片,两人看似并无异常。这时,李某突然看到一没人的空位上放着一只钱包,伸手带走,动作之娴熟,就如同是自己的物品一般,让人毫无察觉。
赶紧走出餐厅的两人带着廖某离开,在路边将钱包里的一千多元现金取出交由廖某保管,后把其余证件连同钱包扔进了附近的垃圾桶里。
在金华初次行窃便成功,这让三人信心大增,继续作案。后在一家鞋店顺手偷走一只蓝色手提包,在一连锁快餐店顺手偷走一只黑色双肩包,共计盗得7000多元。
“大丰收”后,三人前往义乌继续自己的快活人生,可曾想,等待他们将是法律的制裁。
12月1日下午,连续接到三位群众被拎包的报警,蒋堂派出所民警立即展开调查,通过查看多处的监控视频后发现三起案件为同一团伙所为,一路追踪,终在12月2日凌晨于傅村将曹某、李某、廖某三人当场抓获。经调查,三人均来自湖南,曾在各地流窜作案。现曹某、李某、廖某都已依法刑事拘留。
警方提醒:扒窃者多以消费者身份,在人流量大的商场、超市内,趁顾客放松警惕时伸手拎包。因此,在公共场所,包袋等一定要放在自己视线范围内,试穿衣服时,照看好自己的随身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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