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婺城公安分局城北派出所民警现场侦破一起盗窃金首饰案件,为群众追回被盗首饰。
12月15日下午4时许,城北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在回溪街某健身房内,自己放在休息室里的背包不见了。
接到报警后,城北派出所值班民警立即赶赴现场,询问受害人具体情况。原来受害人是健身房打扫的工人池某,今年69岁。12月7日下午4时许,池某到健身房上班,把随身携带的一只棕色背包放在健身房休息室的柜子上面,外面用被子挡着,从门口看不到包。包内有价值2万元的金首饰,到12月15日16时许,受害人发现自己放在此处的背包不见了,便报警。
了解情况后,民警立即对现场进行勘察,由于此时的健身房正在重新装修,现场很混乱,民警将此时正在装修的工人聚集到一起,并询问当时拆休息室木板的是哪位工人,后便有工人指认了其中两位,随即民警对这两位工人进行了询问。
在民警锐利威严的眼神下,其中一位工人显得异常紧张,后民警与其单独交谈时,该名工人言语吞吐,眼神闪躲,但始终表示自己是清白的。
但该工人存在着很大的疑点,随后民警再次通过现场勘查以及对该工人的心理活动重新分析梳理,调整策略,步步为营,攻心为上。首先对该工人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让其清楚了解事情的严重性,终于该名工人交代了其犯罪事实。
经调查,该男子姓杨,65岁,安徽人。杨某表示后悔自己不该见钱起意,贪小便宜。当天杨某协同另一名工人叶某在健身房拆一道木板装起来的临时墙,当时,杨某站在木梯上,墙拆下来的时候能清楚地看到柜子上有只棕色的背包,遂将背包拿到拐角处查看,打开包的时候,突然掉出一个金戒指,这引起了杨某的注意,于是打开整个包看到包内的金首饰后,兴奋地将包完好地放在了拐角的床上,快速做完活后,杨某把包藏在自己腋下,淡定离开健身房,回到自己居住的地方,这个过程除了杨某外竟没有一人看到。
目前,杨某已被依法处以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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