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扶贫办、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低收入农户产业发展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浙扶贫办〔2014〕17号),《关于提前下达2016年第一批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通知》(浙财农〔2015〕230号),省扶贫办、省财政厅、省民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16年度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浙财农〔2015〕259号),省扶贫办、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6年第二批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通知》(浙财农〔2016〕34号)和市财政厅、市扶贫开发工作办公室《关于拨付2016年度市级扶贫开发项目补助资金和市级异地搬迁配套资金的请示的通知》(金市财农〔2016〕104号)精神及《关于进一步加强扶贫专项资金项目规范管理暨阳光监管的实施意见》(婺扶贫办〔2016〕30号)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现将沙畈乡上回坑村饮用水改造等26个项目拟分配资金情况予以公示,请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监督。
一、公示内容(拟补助名单)
具体名单详见2016年婺城区扶贫重点村道路及基地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拟资金分配表(中央、省、市级)
二、公示期限:2017年1月17日至1月23日(7天)
三、举报投诉电话:
区纪委派驻第一纪检组:刘汉英
联系电话:82626951
区扶贫办:徐刚
联系电话: 82307365
特此公告。
金华市婺城区扶贫办公室
2017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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