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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驾照母亲要求练车技 途中出了事儿子去顶替

2017-02-04 16:40:38  来源:  平安婺城网  作者: 王化银

  近日,义乌有一对糊涂的母子俩,因儿子“孝顺”过头,一味迁就,害了母亲,自己也将受到法律的惩罚。

  1月31日下午3时许,义乌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城区三中队值班室接到报警,称在南山路与江东南路交叉口发生一起轿车撞上路旁灯杆的交通事故,汽车受损,无人受伤。值班民警赶到现场,看见一辆黑色吉利轿车左侧车头被撞坏,引擎盖已弹开,地上掉落着一些撞碎的汽车零部件,路旁的灯杆被撞歪,上面的灯罩已脱落。初略估计损失在1万元左右。

  当交警询问站在车旁边的一男一女事发当时车是谁开时,一年轻小伙上前回答称汽车是他开的,但回答事故原因时,该小伙显得特别慌张。交警马上对南山路“电子眼”的过车记录进行查询,照片上清清楚楚显示驾车的是一名中年女子。面对确凿的事实,小伙子不得不交代自己冒名顶替的违法事实。

  经查,小伙子姓陈,母亲姓贾,家住江东街道江南小区。当天下午,母亲贾某在家闲着无事,就向儿子陈某提出要去路上练一下车技,儿子陈某满口答应,当即开车带上母亲贾某来到经发大桥,然后将车交给母亲贾某驾驶,儿子则坐在副驾驶座当陪驾,并沿着经发大道—南山路一路行驶。当车辆行驶至南山路与江东南路交叉口的钓鱼矶路段时,贾某准备掉头返回,结果因车技生疏,处置不当,误把油门当刹车踩了,结果轿车一头撞上了路旁的电灯杆,所幸当时路上没有其他车辆和行人,没有造成其他车辆和人员受伤。

  惊恐万分的贾某许久才缓过神来,因害怕自己无证驾驶受到处罚,车子也无法向保险公司理赔,贾某心生一计:让有驾照的儿子陈某顶替。孝顺的儿子陈某有求必应,当即答应为母亲贾某顶替“罪过”。直到事情败露,糊涂母子才悔不当初。

  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这对糊涂的母子俩将双双受到重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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