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深刻吸取江西南昌“2.25“火灾事故教训,确保全国“两会”期间消防安全稳定。2月18日,金华市婺城区两名男子因违规使用明火作业分别被警方依法行政拘留3日、10日。
2017年2月28日上午8时许,金华市婺城区城中派出所民警对金华市中心医院原急诊大楼建筑工地进行消防检查时,发现有人对三楼外墙钢结构无证电焊行为。经查问,张某并没有特种行业操作证,属于违规使用明火作业。民警立即上前制止其违法行为,同时对相关人员进行传唤。经调查了解,张某自2月12日以来,在没有取得电焊资格证的情况下对外墙钢结构进行电焊违规操作,而带班班长牛某指使张某冒险作业,并承认了自己明知张某没有特种行业操作证,但仍找其冒险作业的违法事实。城中派出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有关规定对张某处行政拘留3日,对牛某处行政拘留11日的处罚。
消防安全重于泰山,此次对违规使用明火作业人员的拘留处罚,不仅对其他违规使用明火作业人员敲响了警钟,也为全国“两会”期间辖区消防安全稳定打下基础。
审核人:婺城大队教导员龚斌峰
作者:邢小琴
单位:浙江金华公安消防支队婺城区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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