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金华市公安消防支队婺城区大队(以下简称“婺城消防大队”)为了满足工作需要,现根据有关规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现役人员,具体事宜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数量:
宣传文员2名,主要负责宣传报道、微信公众号运营等工作,协助完成其它日常工作任务。
二、招聘条件:
1、中文、传媒、新闻等相关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新媒体(新闻采编)工作经验优先;
2、文笔娴熟,热爱新媒体,熟悉新媒体写作风格,喜欢网络语言并能熟练运用,有强悍的信息采编整合和写作及创作能力;
3、学习能力强,性格外向善于沟通,语言表达能力强,对新事物敏感;
4、有PS基础,能根据新媒体内容选图、配图和简单设计;会视频编辑;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
三、工资、待遇和社会保险:
1、待遇面议,工资实行等级工资制度,根据不同岗位职务、工作年限而有所不同,按月发放。试用期2个月。签订劳动合同后,按有关规定办理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五险一金)。
2、双休,工作满一年后可享受年休假。
四、报名时间:
招聘信息发布之日至2017年3月30日
五、报名方式:
应聘者可携带身份证复印件、个人简历、学历、学位证书及复印件,到婺城消防大队二楼宣传办公室(金华市婺城区城北街道后丰路92号)报名。
应聘者也可将身份证复印件、个人简历、学位证书及复印件,以照片形式,发送到邮箱407306729@qq.com。
六、招聘程序:
报名结束后,本单位将筛选部分人员参加面试、笔试,最后经体检和政治审查合格后择优录用。
未尽事宜以总队、支队有关规定为准。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也没有委托第三方代理招聘。竭诚欢迎青年朋友踊跃报名。
联系方式:0579-89105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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