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有关乡镇(街道)申请,近期区“五水共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人员,通过查阅台帐,实地勘查,委托第三方公司抽检水质等形式,对以下镇(街道)剿灭劣Ⅴ类水体工作进行复核。根据省市相关文件规定,以下乡镇(街道)区域劣Ⅴ类水体剿灭工作符合销号要求,予以公示,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公示时间
2017年7月13日—7月19日
二、反映问题的主要内容
1.河道有污水直排现象。
2.河道保洁不到位,河面有大量垃圾等漂浮物。
3.河岸边有垃圾堆积或排水口无标识。
4.水体有异味或颜色异常等情况。
三、联系方式婺城区五水共治办公室电话:0579-82220315邮箱:760105952@qq.com
金华市婺城区“五水共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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