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总队统一部署,7月31日晚,金辉支队长率队深入婺城区对17个汗蒸场所开展夜查行动。婺城大队黄小洪大队长陪同。
期间,检查组按照总队制定发布的《浙江省汗蒸房消防安全整治要求》,对照前期排查上报的《汗蒸场所花名册》,对全区17个汗蒸场所逐一进行了检查。重点对依法责令“三停”的汗蒸场所是否存在关停不到位,擅自投入使用、营业;自动关停整改的汗蒸场所是否存在整改不到位,擅自投入使用;依法实施临时查封的汗蒸场所是否存在擅自拆封或者使用等情况进行了检查。
最后,金辉支队长强调:消防管理无小事,安全责任重如泰山。各单位要加强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及员工的消防安全培训,增强员工消防安全意识,坚决确保场所内消防安全。审核人:婺城大队大队长黄小洪作者:邢小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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