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4日,记者从婺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获悉,该局城西中队执法人员在二七区块附近进行日常巡查时发现,一辆满载建筑垃圾的电动三轮车正准备趁着正午无人时将车上装载的建筑垃圾随意倒在废墟上,被正在此巡查的执法人员逮个正着。执法人员当即予以叫停,现场暂扣了车辆,责令其将已倾倒的垃圾予以清除,并告知其偷倒建筑垃圾的行为违反了《浙江省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十五条规定,需要接受处理。
经过调查发现,垃圾倾倒者为周边某工地工作人员,这些垃圾都是从工地清理出来的,为了图方便就直接偷倒建筑垃圾。针对近期执法人员连续接到二七区块存在建筑垃圾偷倒乱倒现象举报,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城西中队高度重视,在组织人员开展摸排后,就对该处采取重点布控、紧盯严查的方式,加强区域巡逻,坚决遏制和打击建筑垃圾偷倒乱倒行为,规范建筑垃圾清运市场正规有序化。
婺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有关负责人提醒广大居民,乱倒建筑垃圾,不但影响市容环境,还容易污染环境,影响居民生活。相关单位和个人要严格遵守城市管理相关规定,自觉将各类建筑垃圾运至指定的垃圾堆放点进行处理,共同维护好城市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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