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0月30日金华市婺城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任命:
庄期春为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
项璐为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汤溪人民法庭副庭长;
张标彦为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简易案件审判庭副庭长;
刘敬礼为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王娜为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王玲雅为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王姗为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卢庆兰为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黄小奕为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肖磊为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
石伟明的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钱建平的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汤溪人民法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项璐的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简易案件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卢樑的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盛永健的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看婺城新闻,关注婺城新闻网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