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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天查处四起

燃放烟花爆竹这事不要再做了

2018-01-08 08:11:29  来源:  婺城新闻网  作者: 周金权 通讯员 傅建刚

  本报讯(记者 周金权 通讯员 傅建刚)1月5日下午,婺城警方通报,自全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相关规定实施以来,短短5天,警方已处理4起违规运输、销售、燃放烟花爆竹事件。

  1月4日晚上,婺城公安分局雅畈派出所民警接到群众举报称有人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接警后,民警立即赶到现场,只见一住户家门口地上满是烟火爆竹燃放后残留的纸屑,民警将户主张某传唤至派出所询问,张某承认其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最终民警对违法嫌疑人行政处罚500元,并进行了教育。

  就在1月5日上午,雅畈镇派出所民警再次发现一起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案例。另外,民警在镇上巡逻时,发现路边停有一辆五菱面包车。民警立马上前查看,看到车内被纸箱塞得严严实实,仔细查看纸箱内的东西,民警发现纸箱内全部为鞭炮。

  发现情况后,民警通过其车牌号查到了车主的联系方式,通知车主立即返回现场并出示《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但车主称并没有办理手续。据车主介绍,自己当前在龙游做烟花爆竹生意,有《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由于去年曾和雅畈一商家有过合作关系,得知今年该商家不做了,觉得雅畈有市场便拉了点货过来想碰碰运气。

  经过清点车内鞭炮共价值2000余元。因驾驶员无证运输鞭炮,民警当场将鞭炮查扣,并对驾驶员作出罚款一万元的处理。

  当前全市已经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却依然有人心存侥幸,根据相关规定,4人均毫无例外地受到相关处罚。

  婺城警方提醒:开展烟花爆竹禁售禁燃管控,能有效减少环境污染,同时也是维护公共安全的需要。希望广大市民理解、支持和配合禁售禁放规定,积极倡导文明新风,过一个低碳、环保、幸福、和谐的节日。

责任编辑:朱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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