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办、国办《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中办发〔2010〕32号)和《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规定(试行)》的有关文件精神,2018年计划安排对区卫计局等7个单位的领导干部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对箬阳乡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管理责任进行审计。现将审计项目予以公示。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对象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对箬阳乡领导干部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责任情况,可以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反映。单位反映问题的,须盖公章;个人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本人真实姓名。
公示受理部门:
区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地址:金华市宾虹西路2666号婺城区行政中心南楼4楼421室;邮编321025;电话:82324567。
区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地址:金华市宾虹西路2666号婺城区行政中心南楼9楼907室;邮编321025;电话:82300020。
区审计局经济责任审计科地址:金华市宾虹西路2666号婺城区行政中心南楼9楼928室;邮编321025;电话:82368091。
中共金华市婺城区纪委
中共金华市婺城区委组织部
金华市婺城区审计局
2018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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