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液化气“共享钢瓶”来了,今后居民将免费租用

2018-03-16 09:12:37  来源:  婺城新闻网  作者: 郦莎 马婷婷

  本报讯(记者 郦莎 通讯员 马婷婷)最近不少居民反映,拿着自家液化气钢瓶去服务点充气,结果被告知钢瓶不能使用了,几乎所有的液化气代充点都是这样答复。然而大多数钢瓶都是去年新买的,远远还没有超出使用年限,怎么这么快就不能用了呢?

  昨天上午,记者来到市液化气公司解放西路配送点,刚好遇上来充气的市民张先生。张先生的这只液化气钢瓶出厂时间是2016年,使用年限为8年,目前还没有超期。但是配送点工作人员却说,这只液化气钢瓶需要更换了,因为出于安全考虑,从今年元旦起,公司只对自有产权气瓶进行充气,用户产权的气瓶将停止充装。也就是说,用户必须租用液化气公司的钢瓶,不能使用自有钢瓶了。

  对此,张先生也表示支持:“这样也挺好,以前是上午拿来,要第二天或者下午才能取回,现在马上能拿走。”

  根据使用年份,现场,工作人员以50元回收了张先生的旧钢瓶,张先生只要缴纳120元作为新钢瓶的租用押金,以后就可免费租用该公司有“身份证”的安全钢瓶。在工作人员指导下,前后不到两分钟,张先生不仅置换了钢瓶,还拿上充好气的新钢瓶离开了。

  “这次置换,等于开启了液化气钢瓶的共享时代,用户交完押金,以后只要带上空钢瓶,就能来更换充满气的钢瓶。”工作人员介绍,产权置换后,今后液化气钢瓶的采购、管理、维护、检测和报废全部由供气企业负责。这相当于筑起了一道防火墙,不明来源的“黑气”、“黑瓶”今后将很难进入安全管控体系中,同时还能有效避免用户产权的钢瓶应检未检、超期“服役”等不安全因素。

  据了解,上述规定是省质监局等8部委发布的。近年来,我市新建住宅小区基本上已普及管道天然气,但在一些老旧小区、城中村、农村乡镇,以及早餐、夜宵等流动摊点上,瓶装液化气使用还是非常普遍。2016年全市排摸液化气钢瓶总数在170多万只,加上没有排查到的,总数估计不下180万只。部分无证无照的流动销售黑户采取上门收瓶、低价揽客、异地充气、自充自售的方式,流动性大,隐蔽性强,扰乱了正常的用气秩序。

  目前市区有市液化气有限公司、胜利石化有限公司和宏业液化气公司三家瓶装燃气经营企业,市液化气公司气瓶产权置换相关方案率先出台。根据“自愿有偿”原则,用户可将气瓶作价给市液化气公司,作价原则参照现行液化气钢瓶的销售价格,依据出厂年份扣减折旧及检验费用,分不同年份折价收回。

  市液化气有限公司总经理邢立群说:“去年六月我们就开始推了,3月20日开始进行强制置换,目前婺城区农村部分基本完成置换,市区正在逐步推进。”

  这名负责人介绍,他们公司的钢瓶主要有两种规格:12公斤和15公斤。12公斤的钢瓶是家用的,15公斤的钢瓶专供饭店等单位使用。用户中途改用管道天然气、搬迁或是变更用气主体,可以随时终止和解除协议,归还气瓶并退还押金。用户如遗失气瓶押金凭征,提供签约时的身份证件并说明情况即可。

责任编辑:方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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