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今社会,汽车越来越多,随之而来的驾驶问题也日益突出。其中,“路怒症”是较为常见的一种驾驶问题,冲动之下,“路怒症”还能把人送进公安局。近期,婺城公安就处理了这样2起事件,为大家敲响警钟。
“路怒”驾驶员一言不合掏出刀来
4月11日上午8时21分许,婺城公安分局城北派出所接到报警,报警人称其在环城西路和人民西路交叉口,因别车发生纠纷,被对方车主拿刀捅伤,请求处理。民警立即赶到现场,只见一辆白色小轿车停在路边,报警人叶某站在轿车旁,右手臂手肘位置有长约一厘米的伤口。
民警让叶某先到医院治疗,随后到现场疏导交通、走访周边围观群众。待叶某治疗后,民警将其带回派出所了解情况。根据当事人的描述及调取监控,民警得知,当天,李某驾车经过婺城区环城西路,与在后行驶的叶某互相有别车行为,在环城西路洪源加油站前路段,李某驾车逼停了叶某的车辆。叶某下车与李某发生争执,双方互有扭扯。随后,两人各自回到车中,驾车来到金华市人民西路与环城西路交叉口。李某下车后用随身携带的折叠刀划伤了叶某后又踹了叶某,造成叶某右手手肘处划伤,左腿膝盖疼痛,两人各有不同程度抓伤。后经传唤,另一违法行为当事人李某也到案,双方对自己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最终,叶某因殴打他人依法被处以行政拘留3天。李某的行为系殴打他人及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器具的违法行为,合并执行,依法被处以行政拘留11天并处罚款300元。
“路怒”驾驶员挑衅喊“你打我啊!”
同一路段,在1月19日也发生了因“路怒”造成的不良事件。
当天下午17时20分许,驾驶员叶某某因开车强占车道,险些擦到傅某驾驶的轿车。当时为下班高峰期,外加环城西路道路施工,路面较为拥挤。叶某某的莽撞驾驶惹恼了傅某,于是在十字路等候时,傅某下车走至叶某某的轿车驾驶位边,高声呵斥其不文明驾驶的行为。叶某某对此不予理会,并关上了车窗。看到对方不理自己,傅某便走至副驾驶位拉开车门,威胁叶某某下车。随后,傅某走回自己的车后,打开后备箱。这时,叶某某以为对方到后备箱里拿工具,便立即下车冲到傅某跟前,语带挑衅道:“你打我啊,你打我啊!”随即,双方动起手来,但傅某力气不敌叶某某,被打伤了鼻子、眼睛,且身体多处挫伤。案发后,婺城公安分局城西派出所民警第一时间找到了双方当事人,进行调查取证。随后,金华市鉴定所对傅某损伤程度进行伤势鉴定,结果为轻伤二级。最终叶某某以赔偿傅某7万元的代价达成了私下和解。
民警提醒:为了公共安全,驾车行驶在路上,应遵守交通礼仪相互礼让,放平心态,远离“路怒”!切莫犯“路怒症”,开斗气车,甚至打架斗殴,最终害人害己。
(记者周金权通讯员叶米微金璐程梦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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