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新闻中心今日婺城婺城网视图库中心新闻专题婺城政务金华新闻连线浙江国内新闻国际新闻外媒婺城
您当前的位置 :     婺城新闻网 > 新闻中心 > 今日婺城 > 民生

开情绪车有危险 “路怒症”害人害己

2018-04-19 09:14:10  来源:  婺城新闻网  作者: 

  现今社会,汽车越来越多,随之而来的驾驶问题也日益突出。其中,“路怒症”是较为常见的一种驾驶问题,冲动之下,“路怒症”还能把人送进公安局。近期,婺城公安就处理了这样2起事件,为大家敲响警钟。

  “路怒”驾驶员一言不合掏出刀来

  4月11日上午8时21分许,婺城公安分局城北派出所接到报警,报警人称其在环城西路和人民西路交叉口,因别车发生纠纷,被对方车主拿刀捅伤,请求处理。民警立即赶到现场,只见一辆白色小轿车停在路边,报警人叶某站在轿车旁,右手臂手肘位置有长约一厘米的伤口。

  民警让叶某先到医院治疗,随后到现场疏导交通、走访周边围观群众。待叶某治疗后,民警将其带回派出所了解情况。根据当事人的描述及调取监控,民警得知,当天,李某驾车经过婺城区环城西路,与在后行驶的叶某互相有别车行为,在环城西路洪源加油站前路段,李某驾车逼停了叶某的车辆。叶某下车与李某发生争执,双方互有扭扯。随后,两人各自回到车中,驾车来到金华市人民西路与环城西路交叉口。李某下车后用随身携带的折叠刀划伤了叶某后又踹了叶某,造成叶某右手手肘处划伤,左腿膝盖疼痛,两人各有不同程度抓伤。后经传唤,另一违法行为当事人李某也到案,双方对自己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最终,叶某因殴打他人依法被处以行政拘留3天。李某的行为系殴打他人及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器具的违法行为,合并执行,依法被处以行政拘留11天并处罚款300元。

  “路怒”驾驶员挑衅喊“你打我啊!”

  同一路段,在1月19日也发生了因“路怒”造成的不良事件。

  当天下午17时20分许,驾驶员叶某某因开车强占车道,险些擦到傅某驾驶的轿车。当时为下班高峰期,外加环城西路道路施工,路面较为拥挤。叶某某的莽撞驾驶惹恼了傅某,于是在十字路等候时,傅某下车走至叶某某的轿车驾驶位边,高声呵斥其不文明驾驶的行为。叶某某对此不予理会,并关上了车窗。看到对方不理自己,傅某便走至副驾驶位拉开车门,威胁叶某某下车。随后,傅某走回自己的车后,打开后备箱。这时,叶某某以为对方到后备箱里拿工具,便立即下车冲到傅某跟前,语带挑衅道:“你打我啊,你打我啊!”随即,双方动起手来,但傅某力气不敌叶某某,被打伤了鼻子、眼睛,且身体多处挫伤。案发后,婺城公安分局城西派出所民警第一时间找到了双方当事人,进行调查取证。随后,金华市鉴定所对傅某损伤程度进行伤势鉴定,结果为轻伤二级。最终叶某某以赔偿傅某7万元的代价达成了私下和解。

  民警提醒:为了公共安全,驾车行驶在路上,应遵守交通礼仪相互礼让,放平心态,远离“路怒”!切莫犯“路怒症”,开斗气车,甚至打架斗殴,最终害人害己。

  (记者周金权通讯员叶米微金璐程梦巧)

责任编辑:方柯

看婺城新闻,关注婺城新闻网微信

相关阅读
分享到:
婺城新闻网新浪官方微博婺城新闻网官方微信
批准文号:浙新办2008[ 15 ]号浙江省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33120190038浙ICP备09057527号
金华市婺城区新闻传媒中心主办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加盟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