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新闻中心今日婺城婺城网视图库中心新闻专题婺城政务金华新闻连线浙江国内新闻国际新闻外媒婺城
您当前的位置 :     婺城新闻网 > 新闻中心 > 今日婺城 > 关注

春风化雨润无声 人民调解解民忧

2018-06-05 09:26:55  来源:  浙江日报  作者: 张苑 郑艳华 周莹

  生活中总有些矛盾,游离在法理与情理之间,需要我们寻找更合适的方式去解决。近年来,婺城区在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撒网式设立区域、行业、专业、社会团体调解委员会483个,组建调解员队伍共1699人,每年调解案件4000多件,帮助婺城百姓走出泥淖,重新望见生活的朗朗乾坤,浓浓真情。

  记者张苑、通讯员郑艳华、周莹

  案例一

  人民调解反家暴,挽救破碎家庭

  日前,在蒋堂镇调委会与蒋堂镇妇联、某管理处以及某村委的联合调解下,徐家家暴案得到成功调解,夫妻二人愿意相信彼此,重新开始婚姻生活。

  当事人徐某某与郭某某于1997年完婚,育有一子,正读大二。婚姻初期,性情急躁的徐某某偶尔会对郭某某“动动手”。徐某某,以打零工为生,闲时就在村里打牌,2017年被确诊患有轻微精神分裂症,对家庭关心帮助较少。郭某某扛起了家庭的重担,在外打工挣钱,支撑家庭开销,供儿子上学。然而,徐某某不仅没有好好珍惜贤惠持家的妻子,反而经常对郭某某发脾气,甚至拳打脚踢,愈演愈烈。

  2018年春节前,一直忍气吞声的郭某某被无情地赶出家门。无家可归的她终于向蒋堂镇妇联、蒋堂司法所求助,希望挽回迷途的丈夫,重建破碎的家庭。

  而这一天,恰是《反家暴法》实施满两周年的前一天。徐某某在亲属的陪同下,通过蒋堂镇妇联找到了蒋堂司法所,向蒋堂镇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帮助。调委会接受申请后,立即选派何某某、林某,联同镇妇联、镇管理处以及当事人所在村委会,对徐家婚姻纠纷案开展联合调解。

  通过双方当事人的自述,结合妇联、管理处与村委会汇总的信息,调解员基本掌握了案情。郭某某承认,结婚以来,对徐某某不止一次“动手”,尤其近年来次数更多,下手更重。但由于落后思想作祟,又缺乏法律知识,认为夫妻间的“打闹”很正常,即使徐某某没有还手,也完全不会是调解员所说的“家庭暴力”。调解员还洞察到,徐某某嘴上不断喊着“离婚”,显得十分暴躁,但实际上非常配合调解工作,虽然不愿承认,但是在等一个改正的机会。而郭某某情绪非常激动,哭诉着徐某某对其造成的种种伤害,摆出断不能复合的姿态,但也流露出对家庭和睦的期盼,对丈夫尚存的希望与感情。

  了解双方真实意向后,调解员经过多部门协商讨论,确立了调解目标:务必立即停止家暴,争取修复家庭关系。

  尽管双方当事人都有“和”的意向,但是调解过程依然一波三折。徐某某与郭某某情绪都很激动,徐某某拍桌砸凳,数次愤然离场,被调解员劝回后依然喋喋不休;郭某某想到多年来受的委屈,更是情难自制,泪如雨下,始终不肯坐下,站立起来对徐某某的所作所为进行激烈的控诉。

  两人的儿子小徐(化名)虽已是上了大二的大小伙子,看到此情此景,只能拼命把头埋在桌下,不让别人看见早已湿润的眼眶。由于情绪的集体失控,调解暂时陷入僵局。

  面对焦灼的局势,调解员安抚情绪,稳控大局,给当事人端茶倒水,抹眼擦泪,终于送走了愤怒、焦躁与恐惧,请来了感情、真情与亲情。在全体工作人员的努力与亲属的劝说下,双方当事人终于静下心来,坐到位子上,面对面地交心谈心;

  趁热打铁,调解员指出,徐某某打郭某某的行为是错误的,根据徐某某本人的陈述及其他人证,可以确认徐某某确实存在对郭某某实施家庭暴力,不道德且犯法,徐某某应当深刻认识到自身错误的严重性,立即停止家暴,向郭某某赔礼道歉。随后,调解员鼓励郭某某鼓起勇气,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明确告知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家庭暴力是法定离婚理由之一,郭某某可以单方通过起诉的方式离婚,如果真的走到了离婚那一步,涉及到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子女监护权归属等问题时,也要依法解决争议纠纷,并询问郭某某是否要追究徐某某的法律责任。郭某某表示,如果徐某某能保证从今以后再也不对自己动手,便愿意给他一次改正的机会。

  有了法律圈定的行为边界,双方当事人开始专注于修复感情,挽救家庭。此时,徐某某主动提出写保证书,保证以后不打老婆。调解员立马拿出纸笔和印泥,让徐某某许下承诺。然而,郭某某的姐姐见徐某某要写保证书,一口气提了许多新要求,徐某某见状再次失控,将写好的保证书撕毁。调解员一边及时劝回徐某某,告知其要珍惜来之不易的弥补机会,另一边劝说郭某某的姐姐不要心急。如此反复劝说,在撕毁、作废两份保证书后,徐某某终于签订了第三份保证书。郭某某看到了徐某某的诚意,也最终决定给徐某某一个弥补的机会。

  案例二

  九旬老人摔伤,律民联调解纠纷

  磕绊碰撞在日常生活中难以避免,不慎在商店里摔伤,责任该由谁来承担呢?前不久,婺城区城东司法所就遇到了这样一个案子。

  2017年12月,当事人韩某的父亲在某烘焙店买完面包,出门时在楼梯上摔倒。老人当时并无异常,回家后渐觉疼痛难忍,遂去医院检查,发现尾椎骨折,花费医药费六万余元。烘焙店及韩某双方就赔偿问题发生争议,申请调解。

  韩某认为,父亲是因为开门的时候店门弹到才摔倒的,当时无异常,没追究店家责任,没想到回去后越来越疼,去医院检查,居然骨折了,住院3个多月,才痊愈。

  烘焙店却认为,当时是老人家买完面包出门后自己在台阶上摔倒,而且店员看到后,主动出去搀扶,细心询问,确保老人家没什么事,并目送老人平安走到路口才回到店里。时间过去这么久才来要说法,也可能是其他原因导致骨折,店里不应该担责。

  城东街道调委会根据案情,迅速建立了由街道和社区调委会成员组成的四人调解小组,并邀请了具有丰富调解经验的浙江容海律师事务所主任顾容海参与调解。

  由于双方说法不一,调解员了解双方意见后,随即前往该烘焙店和城东派出所调取监控视频,发现时隔太久,保留监控都已被覆盖,事件发生过程难以查证。

  那么,烘焙店是否应该对老人摔倒担责呢?《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由于监控视频灭失,双方就老人摔倒烘焙店是否存在过错各执一词,争执不下,当事人甚至一度愤然离席,场面十分混乱。调解小组及时采取“背靠背调解法”,将双方隔开,分头引导。

  对韩某,顾容海律师从专业角度指出时间已过去四个月,即使韩某到法院起诉也没有证据支撑,法官最多会本着人道主义精神要求烘焙店拿出一点钱作为补偿,况且走法律程序耗时太长,老人家已九十有余,经不起折腾。另外,老人怎么摔倒目前说不清,也没必要说清。烘焙店方面愿意承认这件事并前来调解,说明了他们的诚意。大家在这里协商,也是为了给老人一个交代。“家有一老,如有一宝”。韩某作为小辈,其实就算这次调解没有成功,也应该自己拿出点钱来安抚老人。

  对烘焙店,调解员首先肯定了其作为商家勇于担责的态度,但也指出法律对商店设定了相对严苛的安全保障义务,即使不存在过错,基于商店与顾客所处地位和利益的考量,商店也很可能承担公平责任,因此应当承担部分医疗费用。

  经过分析,双方的态度都有了一定的松动,决定坐下来一起好好谈谈赔偿问题。那么,烘焙店应当承担多少损害赔偿责任呢?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受害人和行为人对损害的发生都没有过错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担损失。”起初,韩某表示,加上医疗费、护工费、营养费、后续治疗费等共花费八万余元,要求烘焙店至少承担一半费用。烘焙店则表示老人是离休干部,医保报销了大部分费用,应该就自费部分平摊。调解员通过细心询问并查看治疗费用清单,发现老人大部分医药费的确都报销了,只有5000余元自费,因此建议由烘焙店承担全部自费费用,并额外出一部分钱作为补偿。由于双方赔偿数额相差巨大,调解再一次陷入僵局。

  调解小组采取了冷静思考法,向双方当事人讲明法律规定和社会责任,给了双方单独思考的时间。双方最终都作出了让步,表示同意调解员的提议。

  最后,烘焙店承担老人住院治疗的自费费用5000元,并额外给出1000元作为补偿,共计6000元,在签订协议次日当面支付现金给老人。双方因本次受伤引起的所有争议即告终结。

  案例三

  调解促征迁,城中村旧貌换新颜

  近年来,从二七到酒坊巷,从洪源到鲍杨,金华老城不断经历着“旧貌换新颜”的“蝶变”。老二七建起了崭新的高楼,酒坊巷、洪源进入了“做优老城区”重点规划,鲍杨区块也进入了清场阶段。而在这个过程中,人民调解发挥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婺城区乾西乡鲍杨区块征迁工作于2017年5月25日启动,于2018年3月16日基本完成腾空。短短10个月,共计383户,鲍杨征迁工作巧打“攻坚战”,巧用“组合拳”,基本完成了征迁任务。

  在政策处理阶段,工作人员意识到实际情况的错综复杂,暴露出很多土地买卖、家庭内部的矛盾,阻碍了签约进程。婺城区有关部门当机立断,邀请了退休法官、执证律师,乾西徐和庆、张路前两名调解员,与乡党委协商成立乾西鲍杨征迁调解组,集中精力解决征迁户家庭纠纷,推进签约进程。

  人民调解好比化干戈为玉帛的“化骨绵掌”,“因户制宜”,处理征迁难题。据统计,从签约到腾空,调解组成员一共调解了22起纠纷,助推签约23户。

  调解的纠纷主要有土地买卖和家庭赡养纠纷。农村宅基地买卖是鲍杨比较普遍的历史遗留问题,许多村民法律意识淡薄,并不知道宅基地流转需要在特定情况下才合法,所以出现了许多土地证在卖方名下、房产却在买方名下的情况,纠纷也因此产生。此时如果靠政策处理让土地证人签署协议,会有失偏颇,也会给征迁工作带来不少的后遗症。

  另外,许多老人因为征迁,原本与子女协商好的分家协议、赡养方式在利益驱使下发生了改变。有的征迁户原本已经分家,但因为政策必须将父母与其中一个子女捆绑,这样就会使有些子女失去一部分房屋补偿款,从而发生手足矛盾。维系家庭关系的是“情”、“爱”,若是诉到法院,对簿公堂,家庭必不得和睦。而此时,调解从“说做人道理,讲血亲之情,明征迁之法”出发,把关系理清了。当事人念及感情,也能很快的达成协议。

  继跨两地联合调解后,人民调解融入征迁工作,极大缓和了矛盾,促进了签约、腾空的进程。在征迁工作中,人民调解发挥着它独有的优势。相对于诉讼,调解时间短、效率高;调解能有效解决问题,很少有后遗症。征迁户心结一解开,工作人员马上能说服他们签约,一手解决矛盾,一手跟进签约。

  调解助征迁,真心换真情。依法实施调解,依情化解干戈,依理共织玉帛。用调解的方式解决征迁纠纷,和平化解矛盾,让彼此存留一丝温情。人民调解让中华传统“和为贵”的观念更加深入人心。

责任编辑:郑剑
分享到:
婺城新闻网新浪官方微博婺城新闻网官方微信
批准文号:浙新办2008[ 15 ]号浙江省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33120190038浙ICP备09057527号
金华市婺城区新闻传媒中心主办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加盟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