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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赞惠民改革:村民变身“林地股民”

2018-06-11 08:59:38  来源:  婺城新闻网  作者: 马晓芬

  本报讯(记者马晓芬)日前,在区行政服务中心商事登记窗口,琅琊镇新朱村村支书申志义领到了《金华市新朱林业专业合作社》营业执照后,笑容满面,踌躇满志。至此,这家期待了一年多的婺城首家林业股份制改革试点合作社全新亮相。

  “我们全村358人都尝到了区林业股份制改革的‘头口水’,感觉特别甘甜。”申志义对记者说。说起这“头口水”,区农林局野保站的工作人员钱海燕坦言,从去年3月份开始酝酿至当年11月中旬出台政策,她与同事们多次到新朱村讲解股改政策,到山林现场协助规划、业务指导,为的就是把这件惠民实事办成。当营业执照颁发的那一刻,她说有种如释重负的感觉。

  去年初,全省林改在几个试点县成功试点,林业股份制改革成了实现产业兴旺,助推乡村经济的一条有效途径。“为林业增效,为林农增收,这是一项民生实事,关系百姓切身利益。合作社按股份制运营后,可以选择自己经营,也可以引入市场资本运作,一方提供林地,一方提供资金、技术,可谓‘珠联璧合’,农民按股份收益分红,收益也有保障。”钱海燕介绍。

  随后,当林业股份制改革试点的春风吹进婺城,立即激活了林业经济一池春水。申志义带领全体村民大胆创新,勇于尝试,新朱村对村统管的911亩山林股份化量化到每家每户,以林地作价出资入股,成立了新朱林业专业合作社,并于6月5日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成功注册,入股林地由股份合作社统一经营,统一管理,真正实现了“村民变股民、林农变股东、依法有章程、收益按股分红有保障”。

  “这片林地种植有杉树、毛竹等传统经济林,多年来经济效益低下,林地资源没有盘活。此次成立了合作社,全村人人都成了林地股东,为村民致富增加了新途径。”新朱村主任金根长介绍。合作社成立后,村里将马上开始“一户一签”协议签订工作,并着手完善林地周边水陆交通环境,谋求引进市场资本激活林地资产,推动林业改革试点成功,并惠及每位村民。“目前,已经有两位客商有洽谈意愿。”金根长憧憬着“林地+资本”的合作模式,为村民致富带来积极影响。

  据悉,为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两年来,婺城区农林局坚持政策支持与资金奖励,积极鼓励在全区开展林业股份制改革试点工作。“此次新朱村林业专业合作社注册成功,标志着我区首家股份合作组织正式完成,林业股份制改革正式启动,对推进全区股份制改革具有重要意义。”区农林局副局长金建军表示。

  下一步,新朱村将在911亩山林外围开展环境整治,解决水陆交通问题,为引进林业资本开展合作打下坚实基础。“开展林业股份制改革,是促进林农之间、林农与社会资本之间互助合作的重要形式,也是维护林农权益、促进林农增收的重要途径。”区农林局副局长金建军再次表示,会把林业股份制改革推向深入,惠及更多老百姓。

责任编辑:郑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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