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区人力社保局获悉:金华市2018年大病保缴保费补缴已于9月1日开始,错过5月31日前享受缴费优惠政策的市民,可以抓紧此次机会进行补缴。
据了解,作为今年推出的医改红利之一,金华市大病保险选缴保费自实施以来,就受到了广大市民的关注和一致认可,今年上半年,全市大病保险共减轻群众大病负担3.9亿元以上,享受人数达3万人以上。尤其是5月31日前选缴3份人员,按照连续选缴3份满3年享受待遇,也就是说,大病报销起付线只有0.5万元,报销比例高达85%,报销限额还上不封顶。
考虑到一些市民因种种原因未能及时参保,故人力社保部门启动此次补缴工作。据区人力社保局相关工作人员介绍,2018年度大病保险选缴保费的补缴时间为:今年9月1日至12月31日。
想要进行补缴的市民,必须满足以下条件: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且缴纳过大病保险基本保费的;征缴期内未缴纳过选缴保费的,允许补缴3份或2份或1份;征缴期内缴纳过选缴保费1份的,允许补缴2份或1份;征缴期内缴纳过选缴保费2份的,允许补缴1份。
补缴人员可直接登录“金华人社”APP进行网上缴纳。具体步骤如下:
1、关注“金华人力社保”公众微信号,下载“金华人社”APP。
2、进入APP选择“服务——个人经办——大病保险缴费”。
3、登录金华人社APP。
方式一:输入“浙江政务服务网”账号密码(特别提醒:账号需高级实名认证);
方式二:刷脸登录,输入身份证后开始刷脸,根据提示动作进行登录。
4、输入选缴人的“身份证号”,点击“查询”,就可查看到选缴人姓名等信息并可以“查看缴费记录”;(可以先确认自己选缴了几份,再进行补缴,比较不会出错)随后,按照页面指示即可完成大病保险选缴保费补缴。
据区人力社保局相关工作人员介绍,补缴后本年度选缴保费相应待遇不享受,但可连续计算缴费年限。即参保人员在补缴2018年度选缴保费后,在规定时间内正常缴纳2019年度及2020年度选缴保费的(缴费时间分别为2018年底与2019年底),在2020年1月1日起即可享受大病保险选缴保费满三年待遇。
2020年1月1日前的大病保险选缴保费待遇,按今年征缴期(5月31日前)缴纳选缴保费对应份数的待遇确定。
举个例子,小王在5月31前只缴纳了大病保险基本保费,未参加大病保险选缴。后来,小王通过比较发现,选缴3份满3年的待遇是最优惠的。于是立即选择在今年的补缴期内进行3份补缴。那么,小王只要在规定时间内正常缴纳2019年度及2020年度选缴保费,在2020年1月1日起即可享受大病保险选缴保费满三年待遇。
需要注意的是,小王在2020年1月1日以前,还是按照大病保险未缴纳选缴保费的档次享受待遇。假如小王未参加此次补缴,而是从2019年起正常缴纳3份选缴保费,那么小王需要缴满2019、2020、2021三个年度,即从2021年1月1日开始才能享受大病保险选缴保费满三年待遇。
因此,像小王这种情况,错过这次补缴机会,大病保险选缴保费满三年的待遇享受会整整延后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