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新闻中心今日婺城婺城网视图库中心新闻专题婺城政务金华新闻连线浙江国内新闻国际新闻外媒婺城
您当前的位置 :     婺城新闻网 > 新闻中心 > 今日婺城 > 要闻

婺城50只“天眼”成创建“火眼金睛”

2018-10-22 09:20:33  来源:  婺城新闻网  作者: 记者 贾佳

  近日,婺城区昌平路附近一建设单位的工人因在垃圾房门前空地随意堆放生活垃圾的行为,收到了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建监察大队开出的一张“罚单”。与平时所开出的“罚单”不同,面对着这一张“罚单”,当事人不仅没有辩解,反而很快承认了该行为是自己所为,并诚恳地接受了处罚:“是我没有做好,我愿意接受处罚。以后,我也会多多为垃圾分类进行宣传,让别人不要再犯同样的错误!”

  事情究竟是怎样的呢?记者联系上了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建监察大队,了解到了事件的来龙去脉——事发当天一早,执法队员们在日常巡查时发现,昌平路垃圾房门前赫然摆放着一张废弃沙发,十分影响美观。“估计是有人趁着夜里扔的。”面对着那张醒目惹眼的破旧沙发,执法队员们分析道,“趁着天黑,没人看到,把施工材料、设备、不想要的破旧家具往路上一扔,省得自己掏钱请人处理了。”没有目击者、又是晚上,令人意想不到的是,这样的“难题”竟被执法队员们迅速解决了……

  “发现该情况后,我们立马运用了安装在垃圾房内的‘天眼’,精准锁定了本次事件的当事人。”区城建监察大队队长吴德诚口中的“天眼”,正是他们安装在垃圾房内的监控。而迄今为止,婺城区范围内已有50个垃圾房装有“天眼”,昌平路垃圾房就是其中之一,“在‘天眼’的帮助下,我们迅速找到了责任人。在有监控视频的情况下,当事人很快承认了自己的所作所为,并接受了处罚。”

  原来,垃圾问题一直是婺城区城建监察大队的工作难题,垃圾未分类、垃圾未入桶等等也一直困扰着执法队员们。如何有力且有效地解决这个问题?于是,婺城区城建监察大队就想出了在垃圾房内安“天眼”的“小绝招”:“安装了监控以后,我们追查责任人更方便了。经过一段时间的实施,垃圾不分类、垃圾乱倒不入桶等情况也好了很多,环境卫生有了很大的改善。”据悉,被查处的个人将会根据情节严重情况被处以200元以下的罚款。

  此外,记者从区城建监察大队处得知,接下来,他们还将继续加大执法力度,宣战城市“顽疾”,用好这50只“天眼”,为文明城市添砖加瓦。

责任编辑:方柯
分享到:
婺城新闻网新浪官方微博婺城新闻网官方微信
批准文号:浙新办2008[ 15 ]号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33120190038 有效期:2022年12月16日至2025年12月15日浙ICP备09057527号
金华市婺城区新闻传媒中心主办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加盟单位  举报电话:0579-82225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