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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住酒店空调却不制冷

消费者维权有讲究

2018-10-24 10:22:53  来源:  婺城新闻网  作者: 记者 苏晓婕 通讯员 叶倩霞

  日前,婺城区市场监管局城东市场监管所接到一个有关空调不制冷的投诉:旅客秦先生于9月初到金华旅游,11日当晚入住市区江北某酒店,却发现房间内的空调无法制冷。酒店服务人员表示,当日天气凉爽,酒店整栋楼都不开空调,并提供了一把立式风扇给秦先生使用。但是秦先生很不解:住宿费里难道不包含空调使用费吗?酒店无权左右住客是否需要空调,“何况我是很怕热的体质,一台风扇根本不管用,那晚睡都睡不好!”于是他致电12315要就此事讨个合理的说法并给与一定赔偿。

  城东市场监管所工作人员第一时间联系了酒店相关负责人杨某,杨某表示,确实当天整个酒店因为天气转凉而暂停开放了空调功能。但是这些都是提前告知消费者的。“我们在他登记入住时就明确解释了今天酒店空调不制冷,若有需要,可提供立式风扇,如果无法接受,可以另选住处,但是最后他还是订了房间。现在事后来投诉,我们无法支持赔偿的诉求。”

  调解人员认为,消费者支付了等价的费用,应该享受等价的服务。由于各种原因导致无法履行服务的,需要与消费者进行沟通,征得消费者同意后,更换服务项目或补偿消费者损失。然而,该消费纠纷处理的主要关键点在于酒店方已经事先告知了秦先生,即尊重并履行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消费者的知情权。最后,在城东所的调解下,消费者接受并理解了这个说法,表示撤销投诉。

  婺城区市场监管局在此提醒广大酒店经营者:客人入住宾馆后,就意味着与宾馆的合同关系已生效,入住的酒店若不符合要求,宾馆应提前告知,如宾馆方没有事先告知,应属于自身工作的失误,应按双方约定处理。另外,建议消费者在入住酒店交费前,可先到房间看一下住宿环境和设施是否和介绍相符,能免去很多不必要的麻烦。一旦发生纠纷,如发现实际情况与承诺不符,注意将各项证据保留,将此作为向相关部门和机构反映情况的有效依据。

责任编辑:方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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