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发文公布,金华市婺城区经自评、市政府初评、省创建办评价验收、社会公示等程序,符合《浙江省食品安全市县标准(修订版)》,正式被命名为“浙江省食品安全县(市、区)”,有效期4年。
婺城区自2016年启动省级食品安全区创建以来,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将“创成省食品安全区”列入婺城区2018年十大民生实事之一。
婺城全区坚持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出发点,按照“四个最严”要求,聚焦源头严防、过程严管、风险严控“三个环节”,实现了全区农产品省级抽检合格率和省级以上食用林产品抽检合格率达99%以上。
同时,通过“三区(婺城区、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金华山旅游经济区)联创,打响食品安全攻坚战;源头根治,把好农产品质量关;餐桌治理,聚焦学校食品安全保障;风险防控,推进农村家宴厨房建设;你点我检,严格食品抽检查验;常态化宣传,推动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六大招式,婺城区在三年时间里,先后完成了“省级农产品追溯体系示范县”、“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放心县”创建,建立了食用农产品“二维码”追溯体系,标准化生产模式图入企(社、场)率达100%。近年来,全区未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全区食品安全形势稳定向好。
创建不是目的,食品安全才是婺城百姓的共同心愿!婺城区将继续保持创建的初心,以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为出发点,促进食品安全工作水平、食品安全治理能力、食品产业健康发展水平和群众满意度“四个明显提升”,实现“以民为本、食安为先、共治共享”的食品安全总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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