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朱慧敏、通讯员李骏凯)近日,婺城法院执行局经过不懈努力,成功执结了一起标的额虽然不大,但时间跨度近20年且被执行人已死亡的案件,获得了当事人的好评。
1996年5月22日,周某从郑某处购买了一套价值4500元的空调,写了张欠条但一直没付款。郑某无奈起诉至婺城法院要求周某支付空调款及利息。婺城法院于1999年9月判决周某支付郑某空调款4500元及相应利息。判决生效后,郑某申请强制执行。之后,案件因为执行法官无法追查到周某以及他名下的财产而陷入僵局。
今年8月,郑某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执行法官反复查找确认周某并无房产、银行存款等财产,多次联系他本人和亲属也未果。之后,执行法官依法前往周某的住处张贴传票,传唤其到法院配合执行。
9月底,周某的儿子带着传票来到法院,向法官道出了实情。原来周某已经去世,他儿子是看到法院张贴的传票才知道父亲还有债务没还。在了解这些情况后,执行法官对周某儿子作了说明:虽然周某已经去世,但作为债务人子女,要在继承范围内承担还款责任。经过一番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周某儿子最终同意帮父亲偿还债务。执行法官马上联系了申请执行人郑某,向他告知案件目前的情况。之后,通过调解,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确认应支付的空调款及利息总计为11000元,由周某儿子支付。
“感谢你们为我执行回这笔欠款,”最后,郑某激动地表示,“这下,压在我心里多年的这桩烦心事终于圆满解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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