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新闻中心今日婺城婺城网视图库中心新闻专题婺城政务金华新闻连线浙江国内新闻国际新闻外媒婺城
您当前的位置 :     婺城新闻网 > 新闻中心 > 今日婺城 > 要闻

全面清查回收! 婺城加强“百草枯”监管

2018-11-26 09:23:36  来源:  婺城新闻网  作者: 记者 马晓芬 通讯员 胡树良

  为进一步加强百草枯监管,保障人民生命安全,日前,婺城区农林局召开了加强百草枯监管工作会议。会上分发了百草枯相关内容的告知书850份,签订不再经营百草枯承诺书82份。

  据了解,百草枯是一种快速灭生性除草剂。根据农业部第1745号、2445号公告,自2014年7月1日起,撤销百草枯水剂登记和生产许可并停止生产,2016年7月1日停止水剂在国内销售和使用;百草枯可溶胶剂登记证于2018年9月25日到期,不再批准境内使用登记延续。

  在随后的专项检查中,区农林局将对全区范围内农药经营单位、农业规模经营主体、病虫害防治组织、乡村农户等社会上库存和尚未使用的百草枯(包括水剂和胶剂)进行全面清查、回收。在11月25日至12月15日期间,各农业生产主体和农户手中库存的百草枯,可以拿到附近的农资经营单位按1:1比例兑换草胺膦、草甘膦异丙胺盐等除草剂,各农资店回收的百草枯由区农业行政执法大队统一汇总后交由具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集中销毁。

  区农林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在专项检查结束后,对还继续违规经营、使用百草枯的行为,区农业行政执法大队将按照《农药管理条例》的规定依法从严查处,涉嫌刑事犯罪的依法移交公安、司法机关查处。

责任编辑:方柯
分享到:
婺城新闻网新浪官方微博婺城新闻网官方微信
批准文号:浙新办2008[ 15 ]号浙江省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33120190038浙ICP备09057527号
金华市婺城区新闻传媒中心主办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加盟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