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浙江省召开“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视频会议,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对“大棚房”问题的部署要求,通报前一阶段“大棚房”问题整治和督查情况,传达贯彻国家第二轮联合督导情况反馈精神,部署攻坚收官阶段重点工作。副区长赵燕华以及区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等相关单位负责人在婺城分会场参加会议。
会议强调,当前“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工作已到决战阶段。接下来,对确实不属于“大棚房”问题的,要按照实事求是原则不再纳入清理整治清单台账;设施农用地项目被错误划定为永久基本农田,且设施没有改变用途,直接为农业生产服务,面积符合规定的,划出清理整治清单台账,另行处理;需要完善建设用地手续的问题,要做细做实工作,区分问题性质,严守三条红线。
视频会议结束后,婺城区立即召开会议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并通报了市级验收组对婺城区“大棚房”问题清理整治工作的验收情况。会议指出,接下来,要根据发现的问题立即部署再整改工作,需要整改的要持续加强督导,确保整改到位。另外,要规范档案管理,严格按照“一案一档”的要求,对现有资料重新开展自查,确保相关资料齐全。
会议要求,要深入贯彻落实“大棚房”视频会议精神,开展好“回头看”工作。要聚焦省级督查督导、省市抽查验收中发现的问题,采取切实有力的措施立行整改,确保高标准严要求整治整改到位;要准确把握清理整治范围,进一步深入排查清理,确保问题底数清、无遗漏;要严格把握国家政策标准,按照拆除复耕、完善手续等三类整改措施开展整治整改。
会议结束后,区“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领导小组迅速落实会议要求,组织人员分组对大棚房问题点位再一次进行督查,确保不留问题死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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