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有力打击震慑黑恶势力犯罪,有效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不断增强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2017年,习近平总书记批示要求开展一轮新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2018年,中央政法委组织召开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电视电话会议,部署了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扫黑除恶重点打击以下十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
①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制度安全、政权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②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③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④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⑤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渔业捕捞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⑥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⑦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⑧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⑨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⑩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
婺城区线索举报途径:
电话举报:①公安机关举报电话“110”、0579-82290533。②婺城区扫黑办举报电话0579—82873110。
来信来访地址:①举报人所在区域的派出所、公安局。②各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扫黑除恶专设举报箱。③电子信箱:wcsaoheiban@163.com。④金华市婺城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金华市婺城区宾虹路2666号,婺城区人民政府南楼441室)⑤来访接待日:国家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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