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婺城出台文艺人才奖励办法

2019-04-09 09:01:30  来源:  婺城新闻网  作者: 记者 贾佳

  4月3日下午,婺城区召开文化、文艺人才代表座谈会。区委宣传部、区文联、区社科联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区文艺家协会代表、区社科联代表及区新闻工作者代表一同参加会议。会议深入学习传达习近平总书记在看望全国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文艺界、社科界委员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细致解读婺城区刚刚出台的《金华市婺城区文化精品和文化人才奖励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

  会上,与会人员围绕习近平总书记的讲话精神开展交流发言,大家纷纷表示,讲话令人备受鼓舞、倍感振奋,今后将自觉践行“四个坚持”,坚持与时代同步伐、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以精品奉献人民、坚持用明德引领风尚,努力奋进、不辱使命。同时,与会人员围绕《办法》如何更好发挥激励引导作用,推动婺城文化繁荣发展积极建言献策。

  记者了解到,近日出台的《办法》,重点奖励获得国家、省、市规定奖项的文化精品和文化人才。文化精品奖励共涉及文艺、哲学社科和新闻三大类共七十余个项目。如获得全国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奖的电影、电视剧、戏剧、文艺类图书、歌曲、广播剧等给予最高50万元的奖励。同时,《办法》对新闻奖、音乐奖、文艺评论奖、书法奖、社科奖等十余个项目也分别做了奖励规定。

  此外,《办法》对文化人才的奖励扶持力度也做了具体规定。对新加入中国文联所属一级文艺家协会的文艺人才,将一次性奖励3万元扶持资金;对新加入省文联所属一级文艺家协会一次性奖励1万元扶持资金;对文联所属协会省级以上会员成立个人工作室的最多奖励5万元。

  据了解,《办法》的出台,旨在推进“文化婺城”建设,不断适应我区文化精品和文化人才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进一步发挥激励引导作用,健全完善文化精品和文化人才奖励机制,激发全区文化工作者的创作热情,创作生产更多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有机统一的优秀文化作品,共同为高质量建设“都市经济创新城”、高品质建设“美好生活幸福城”贡献文化力量。

责任编辑:方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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