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贾佳)6月10日上午,金华市人民检察院联合婺城区人民检察院召开了以“充分发挥未检职能,加强未成年人权益综合司法保护”为主题的新闻发布会暨未检主题开放日活动。省人大代表夏美丝、施金仙,市人大代表朱国勇,市政协委员刘华英、骆忠红、韩红艳,以及市区两级未成年人保护相关职能部门代表、媒体代表等30余人受邀参加活动。
全体与会人员参观了婺城区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办案工作区,以及由浙江省法治教育研究中心、婺城区检察院、区教育局共建的青少年法治教育与宣传基地,近距离观摩了未检检察官在警示教育展厅和模拟法庭为重点青少年群体开展法治教育的实况。
在随后进行的全市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新闻发布会上,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郭土华通报了2018年度全市检察机关未检工作情况。重点介绍了2018年以来全市各级检察院未检部门加大履职力度,综合运用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职能手段,推进未成年人权益综合司法保护以及社会治理创新等方面工作上取得的新进展和新成效。市检察院公诉二部主任冯丹发布了市检察院刑事检察白皮书——《留守、困境、流浪未成年人刑事犯罪案件研究》,以及全市检察机关涉未诉讼监督和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精品案例、优秀案例。婺城区检察院副检察长余志军向与会人员介绍交流了婺城区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主要做法和成效。
座谈交流环节,与会人员就如何创新发展新时代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如何加强未成年人权益综合司法保护等问题畅所欲言,纷纷提出了宝贵的意见和建议。最后,郭土华对本次活动进行总结发言,他表示金华检察机关将充分发挥未检职能,不断推进未检工作专业化、规范化、社会化发展,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全方位司法保护工作。
为更好的教育、感化、挽救涉罪未成年人,使其顺利回归社会,活动当天,在婺城区检察院蔷薇工作室同时举行召开了一场未成年人临界预防训诫教育仪式,邀请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侦查机关代表、亲青老娘舅、青少年事务社工、法律援助律师罪错未成年人及其监护人到场观摩参加,对一起盗窃案件中的2名涉罪未成年人及1名未达刑事责任年龄未成年人开展训诫教育。通过3名涉案未成年人对自身行为进行深刻反省,主动向被害人道歉,在场人员开展训诫教育,亲青老娘舅主持调解等工作,3名涉案未成年人受到了教育感化,与该案被害人达成了和解,有效化解了矛盾,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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