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库移民扶持资金使用管理的工作意见》(浙财社〔2016〕40号)、《关于印发<金华市婺城区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专项资金使用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婺移领〔2018〕1号)等文件精神,经各村申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上报,区移民办审定,拟安排2019年度婺城区第三批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计划,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三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向本单位书面反映或致电0579-82311025。
金华市婺城区水库移民安置服务中心
2019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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