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新闻中心今日婺城婺城网视图库中心新闻专题婺城政务金华新闻连线浙江国内新闻国际新闻外媒婺城
您当前的位置 :     婺城新闻网 > 新闻中心 > 今日婺城 > 民生

随意处置餐厨垃圾餐厅面临行政处罚

2019-10-10 08:56:23  来源:  婺城新闻网  作者: 邱琪 通讯员 翁馨

  本报讯(记者邱琪、通讯员翁馨)“你的餐厅任意处置餐厨垃圾,且未在规定时间内整改,违反了《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我们将对你餐厅作出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的行政处罚”。近日,婺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新狮中队查处了一起任意处置餐厨垃圾的违法行为。

  时间回溯到当天上午,婺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新狮中队执法人员在高村进行餐饮单位日常巡查时,发现位于新高街的某餐厅未配备餐厨垃圾桶,当场向店员了解情况。据调查,将经营所产生的餐厨垃圾混入其他生活垃圾一起投放,其行为涉嫌任意处置餐厨垃圾。执法人员当即固定证据,向餐厅负责人普及有关规定,并发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督促其限期内进行整改。

  两日过后,执法人员来到该餐厅复核餐厨垃圾处置的整改情况,检查发现任意处置餐厨垃圾的情况依旧存在。负责人连忙解释道:“实在不好意思,随意扔垃圾的习惯店员们一下子还没有改过来,我们马上改正”。执法人员立即展开进一步调查询问,餐厅负责人承认店内存在未按规定处置餐厨垃圾的行为,新狮中队依法立案处罚,并持续跟进该餐厅的整改情况。

  “餐厨垃圾跟每个人息息相关,没有人想体验‘垃圾围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新狮中队相关负责人表示,广大餐饮业主应自觉遵守相关法律,积极配合做好餐厨垃圾分类收集工作,共同维护城市的整洁环境。

责任编辑:郑剑
分享到:
婺城新闻网新浪官方微博婺城新闻网官方微信
批准文号:浙新办2008[ 15 ]号浙江省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33120190038浙ICP备09057527号
金华市婺城区新闻传媒中心主办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加盟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