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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浙江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完成情况的公示

2020-01-08 09:04:15  来源:  婺城新闻网  作者: 

  根据浙江省环境保护督察金华市整改工作协调小组《关于做好浙江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验收销号工作的通知》〔2019〕14号文件要求,现将已完成整改问题—“金华市目前仍有沿江、沿河、沿湖化工企业30家,部分企业环保应急管理不到位,存在环境隐患。浙江嘉宝化工有限公司由于设备故障发生污水泄漏,因排污口位于兰江备用水源的上游,大约5吨污水直接排入兰江,造成兰溪市暂停从兰江取水,在社会上引起较大的不良影响。”的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整改时限:长期坚持。

  整改目标:加强沿江、沿河、沿湖化工企业应急管理。整改措施:我区目前有沿江、沿河、沿湖化工企业3家,分别为浙江厚鹏化工有限公司、浙江鹏友化工有限公司、浙江忠鹏化工有限公司。其中浙江忠鹏化工有限公司已经关停,并已注销危化品生产许可证,不再继续生产。针对浙江厚鹏化工有限公司、浙江鹏友化工有限公司将从以下四个方面整改。

  1.落实环境风险管控。加强环境安全隐患排査治理监管工作。将浙江厚鹏化工有限公司、浙江鹏友化工有限公司确定为年度重点环境风险源企业,环境监察人员每季度定期对重点环境风险源企业开展安全隐患排查,落实环境安全风险管控,督促企业每月开展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治理。

  2.加强预案体系管理。完善浙江厚鹏化工有限公司、浙江鹏友化工有限公司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督促企业及时修编应急预案,完善预案管理,落实预案备案。督促指导这两家企业开展应急演练,切实跟踪按规定完成落实,检验完善企业应急预案,培训相关岗位人员。

  3.强化应急能力建设。加强突发环境事件处置和应急管理决策咨询。进一步强化环境应急专家队伍建设。二是强化这两家企业环境应急物资的储备,落实环境应急物资日常管理。

  4.确保妥善应对突发事件。一是做好应急值守和信息报送,强化舆情搜集,认真分析区域环境风险特征,指导督促这两家企业落实风险防控措施,完善应急准备工作。二是及时妥善处置各类突发环境事件。对于可能影响饮用水水源地或涉及敏感人群容易引发群体性事件的突发环境事件,快速反应、靠前指挥,最大程度减轻事件影响。

  整改效果: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婺城区经济商务局反馈,并提供联系方式。邮寄的以邮截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截至2019年12月,对浙江厚鹏化工有限公司、浙江鹏友化工有限公司共开展检查16次,发现问题6个,已整改到位。浙江厚鹏化工有限公司、浙江鹏友化工有限公司已制定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附预案备案登记),按照应急演练方案加强应急物资储备,并开展应急演练2次。同时,两家企业清洁生产验收均已完成验收。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婺城区经济商务局反馈,并提供联系方式。邮寄的以邮截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0年1月8日至2019年1月14日共7天。

  受理单位:金华市婺城区经济商务局

  联系 人:王瑞琪

  联系电话:0579-82487100

  联系地址:金华市婺城区宾虹西路2666号2535办公室

  金华市婺城区经济商务局

  2020年1月8日

责任编辑:施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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