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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婺城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0-04-23 08:52:42  来源:  婺城新闻网  作者: 

  (2020年4月22日金华市婺城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

  金华市婺城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查了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检察院代检察长李良才代表区人民检察院所作的《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区人民检察院要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历次全会精神,坚决扛起习近平总书记赋予浙江建设“新时代全面展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重要窗口”的使命担当和政治责任,紧扣区委决策部署,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充分发挥检察机关作用,强化法律监督,坚持司法为民,全面从严治检,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高水平推进县域治理现代化婺城样板,决胜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责任编辑:郑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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