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环境保护督察金华市整改工作协调小组《关于做好浙江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验收销号工作的通知》[2019]14号文件要求,现将已完成整改问题——“金华市制砂企业普遍存在污水和防尘处理设施简陋、运行管理不到位、生产产生的废土随意堆放和处置困难等突出问题,部分砂厂厂区污水横流,环境管理水平低下”的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整改时限:2019年12月底。
整改目标:加强砂场扬尘污染整治,督促业主整改到位,推进砂场规范化建设。结合《婺城区制砂场规范化整治行动方案》相关要求,按照扬尘治理5个百分百要求,即制砂场地100%围挡、堆放砂石100%覆盖、进出道路路面100%硬化、加工场地100%洒水降尘、运输车辆100%冲净车轮身,严格落实扬尘治理措施和各项环境保护与安全生产措施,规范各项管理制度,加强日常监管。
整改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落实。2018年成立婺城区砂场规范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对辖区制砂企业进行深入走访,结合实际情况,进行梳理总结,明确了“有围挡、有覆盖、有净水池、有喷淋防尘设施、有道路硬化”的“五有”硬杆标准,加强采制砂场规范化整治。
2、加强砂场管理,规范制砂环境。我区先后下发《婺城区制砂场规范化整治行动方案》(婺区政办〔2017〕55号)和《婺城区冬春大气污染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区气尘办〔2018〕1号)等文件,对全区范围内的砂场开展规范化整治工作。
3、坚持问题导向,完善监管机制。自2018年环保督查以来,建立专项整治微信群,将每次巡查中出现的问题,通过微信群及时通报到业主。通过公开化、透明化的监管机制,引导全区砂场“比一比”“赛一赛”“找差距”,促进砂场规范经营。
4、加强日常巡查,开展扬尘整治。针对现有的制砂企业,积极开展扬尘治理工作,加强日常路面巡查、严格生产、堆放和运输管理,从严打击违法行为。
整改效果:通过完善机制体制、创新监管形式、加强巡查整治、严格执法处罚等措施,有效减少制砂业扬尘污染,推进砂场规范化建设。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婺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反馈,并提供联系方式。邮寄的以邮截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0年6月5日至2020年6月11日共7天。
受理单位:金华市婺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联系人:戚学亮
联系电话:0579-89133382
联系地址:金华市婺城区青春路393号
金华市婺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0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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