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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推出人才生活补助新政

  9月13日起实施,最高享三年25万元

2020-08-28 09:24:46  来源:  金华新闻网  作者: 李晓艳

  本报消息(记者李晓艳)记者昨从市人力社保局获悉,《关于“双龙引才”新政20条若干政策的实施细则》已正式印发,涵盖引进人才生活补助、博士后工作补助、来金招聘交通补贴、专业技术人才奖励资助、高技能人才培养补助、新增持证社会工作人才奖励、柔性引才补助等七项政策,为来金就业创业的大学生提供全方位优惠扶持,吸引更多青年人才集聚金华。该政策2020年9月13日开始实施,至2023年5月3日有效。政策生效后符合条件人员可登录金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j.jinhua.gov.cn/查询办理。

  其中,2020年5月4日起,首次从市外引进的全日制硕士及以上人才和全日制专科及以上人才均可享受引进人才生活补助,最高可享三年25万元。全日制硕士及以上人才,在市(区)属企事业单位(含民办非企业单位,不含参公事业)就业,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按实际缴纳社会保险时间享受生活补助,补助期不超过36个月。其中,全日制普通高校博士毕业生、博士后、教授、正高级工程师等青年高层次人才,申报当年1月1日不超过45周岁,给予第一年5万元、第二年8万元、第三年12万元的生活补助。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毕业生给予第一年2万元、第二年3万元、第三年5万元的生活补助。

  全日制专科及以上人才,在市(区)属企业单位(含民办非企业单位)就业,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按实际缴纳社会保险时间享受生活补助,补助期不超过36个月。补贴标准为“双一流”高校本科毕业生,给予每年2万元的生活补助;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校级以上优秀毕业生,给予第一年1万元、第二年1万元、第三年2万元的生活补助;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毕业生,给予每年5000元的生活补助。

  2020年起新引进至市(区)属企业(含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浙江师范大学、金华职业技术学院、金华生源地全日制本科的应届毕业生,可提一档享受生活补助。

  需注意的是,生活补助与租房补助、津贴补助、安家补助、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等政策不可同时享受。

责任编辑:郑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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