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王静姝、见习记者孙添敏)9月27日上午,金华市人大常委会调研组来到婺城,就《金华市城市绿化条例(草案)》开展立法调研活动。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傅得樟参加。
座谈会上,相关部门负责人和部分市、区人大代表结合婺城实际及工作情况,立足基层绿化建设管理现状及存在的问题,重点围绕城市绿化的规划建设、保护管理和细化法律责任等方面展开讨论,对《条例》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调研组指出,城市绿化是城市建设的重要内容,做好城市绿化工作,对于改善城市生态环境、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及时开展城市绿化立法工作十分必要。调研组对区水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等相关部门和部分市、区人大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表示肯定,认为大家提出的意见建议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意义,为进一步完善《条例》提供了依据和参考。
调研组要求,各级相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统一思想,明确相关责任,形成社会合力,同时要加强绿化宣传力度,不断提高全民绿化意识,开创城市绿化工作新局面。接下来,调研组将认真梳理各方意见建议,深入分析研究调研中发现的问题,充分借鉴采纳征求的意见建议,确保《条例》更符合工作实际、更具可操作性、可执行性,确保立法的合理可行,为进一步提升城市建设水平、改善人居环境提供有力的法制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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