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婺城区法院执行局办公室中,法警大队副大队长厉翔将国家司法救助决定书交到了满头白发的李阿姨手中,给这个支离破碎的家庭带去了关怀和温暖。
李阿姨是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的当事人, 2017年李阿姨在金华某五金厂上班时,因操作不当致使右手被刀片切割受伤,构成身体三处八、九、十级的伤残,后经法院判决,被告金华某五金厂应赔偿原告李某各类经济损失合计45.5万元。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该案执行干警厉翔发现,涉事工厂一直处在停摆状态,除前期已执行到位的8万元赔偿款后,再未发现有任何可供执行的财产,该案只能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案件办理告一段落后,厉翔了解到此前李阿姨的丈夫因癌症去世,家庭因承担夫妻俩的治疗费负债累累。为帮助李阿姨重拾对生活的信心,渡过眼前的难关,决定为李阿姨申请国家司法救助。他迅速整理此案的相关材料,数次上门走访了李阿姨所在的社区了解核实有关情况,认真细致地撰写报告,以最快的速度完成了所有审批流程。经确认李阿姨的情况后,婺城法院作出向李某发放司法救助金3万元的司法救助决定。
据悉,国家司法救助制度是指国家向无法通过诉讼获得有效赔偿而生活面临急迫困难的刑事或民事案件当事人、证人(仅限于自然人)等即时支付救助金。正是有了像厉翔一样的执行干警及时出手,才让有限的司法救助金发挥出了最大的效应,真正解决了困难群众的燃眉之急。2019年以来,婺城区法院为11名确有困难的当事人发放了国家司法救助金2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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