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消息(记者罗奕通讯员沈巧玲)近日,记者从市商务局获悉,我市消费品市场回稳向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稳步回升。
1—11月,我市累计实现社零总额2331.01亿元,降幅较1—10月收窄0.5个百分点,总体保持平稳,正逐月回升。具体来看,当前我市消费市场呈现4个方面特点:
限上批发业增长较快。1—11月,我市限上批发业累计增速为20%,高于全省水平11个百分点,居全省第1位。一季度后,我市限上批发业保持较快增长,月均回升在4个百分点左右。
限上零售业保持稳定增长。1—11月,我市限上零售业累计增速为1.4%,与全省平均增速一致。
限上住宿餐饮业持续回暖。1—11月,我市限上住宿业累计增速为-23.5%,低于全省平均0.2个百分点。较1—9月提高5.1个百分点,较1—6月提高19.2个百分点。限上餐饮业累计增速为-12.2%,低于全省平均4.8个百分点。较1-9月提高6.4个百分点。较1—6月提高17.8个百分点。
县(市、区)间发展不均衡。1—11月,在全口径社零增速上,武义县、磐安县分别增速为0.9%、0.2%。11月当月,磐安县、武义县、义乌市增速分别为6.5%、6.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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