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新闻中心今日婺城婺城网视图库中心新闻专题婺城政务金华新闻连线浙江国内新闻国际新闻外媒婺城
您当前的位置 :     婺城新闻网 > 新闻中心 > 连线浙江

浙江校外培训机构资金实行风险预警

2021-01-04 15:23:16  来源:  浙江日报  作者: 记者 纪驭亚 通讯员 方柔嘉

  本报讯(记者纪驭亚\通讯员方柔嘉)近日,省教育厅、中国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就探索开展校外培训机构资金风险预警工作提出相关意见。

  据悉,省教育厅将会同人行杭州中心支行建立“省级统筹、分级管理、部门联动”的校外培训机构资金风险预警协同机制,构建“线索收集—风险识别—监测预警—处置反馈”的一体化监管闭环。

  省教育厅负责建设全省校外培训机构信息管理系统风险预警模块,制定资金监管风险预警规则模型,在校外培训机构信息管理系统发布预警信息和相关数据,指导各地开展校外培训机构资金风险预警工作。人行杭州中心支行负责指导省内银行与校外培训机构签订培训资金监管协议,并报送相关数据。各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人民银行按照属地原则,具体负责行政区域内校外培训机构资金风险预警工作。

  校外培训机构资金监管实行风险分级预警,按照风险严重程度分为黄色和红色风险预警。培训资金监管账户余额低于预设值或异动金额高于预设值时,触发预警规则。预设值由各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依据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规模和当地实际情况设定,可根据监测情况动态调整。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收到校外培训机构资金监管风险预警信息后,应当主动发挥联席会议作用,对预警情况进行科学研判,做好风险防控工作,并及时登录浙江省行政执法监管平台完成处置。对确有异常的校外培训机构,应当积极采取措施,协调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及时对外发布警示信息。校外培训机构资金风险预警情况纳入浙江省校外培训行业信用评价体系。

责任编辑:郑剑
分享到:
婺城新闻网新浪官方微博婺城新闻网官方微信
批准文号:浙新办2008[ 15 ]号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33120190038 有效期:2022年12月16日至2025年12月15日浙ICP备09057527号
金华市婺城区新闻传媒中心主办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加盟单位  举报电话:0579-82225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