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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浙江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完成情况的公示

2021-02-08 08:55:09  来源:  婺城新闻网  作者: 

  根据浙江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金华市迎检和整改工作协调联络组《关于做好浙江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验收销号工作的通知》〔2019〕14号文件要求,现将已完成整改问题—“低散乱产业特征未根本改观,能耗、水耗水平偏高”的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整改时限:

  根据市协调联络组提醒函(〔2020〕15号)要求完成整改

  整改目标:

  加大“低散乱”企业清理整顿,降低企业能耗率、水耗率。

  整改措施:

  1.加大“低散乱”企业整治力度。从源头着手,下发《关于开展婺城区“低散乱”企业(作坊)整治工作的通知》,严控污染行业企业准入,多部门联合执法打击“四无”企业和“低散乱”企业,对整改无望的企业(作坊),坚决予以关停淘汰。

  2.持续抓好节能降耗工作。严格执行高耗能行业限批缓批政策,控制高耗能行业增长,加强对在建和已建高耗能项目的用能管理和考核;在重点行业持续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减少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争创省绿色企业,每年通过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多于5家。

  3.全面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加大对高耗水企业开展水平衡测试工作力度,对各自备用水户企业开展节水型企业创建工作;进一步落实计划用水管理制度,加强各用水户的用水审批管理,对辖区范围内的各自备取水户全面开展年度用水量计划管理。

  4.强化政策倒逼。全面树立“亩均论英雄”意识,制定《关于印发金华市婺城区工业企业亩产效益综合评价办法的通知》,按照亩均税收1万元以下企业整治的要求,两年完成整治200家以上,通过政策倒逼,压缩“低散乱”企业生存空间,降低能耗、水耗水平,改变我区产业结构“低散乱”的特征。

  整改效果:

  截至目前,共联合开展检查137次,整治“低散乱”企业284家,其中合理转移87家,改造提升78家,关停淘汰119家;清理亩均低效企业178家,盘活低效用地4553.03亩;完成浙江省第三批(2018—2020年)节水型社会创建,完善用水审批管理,实施水价综合改革,打造婺城区节水科普基地,完成18家节水型企业建设、12家清洁生产企业验收;制定下达“十三五”能源“双控”和“减煤”工作攻坚方案,建立产业“上新汰劣”用能动态平衡机制,完成2台20蒸吨高污染燃料锅炉淘汰改造工作。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婺城区经济商务局反馈,并提供联系方式。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1年2月7日至2021年2月13日共7天。

  受理单位:金华市婺城区经济商务局

  联系人:金丽芳

  联系电话:0579-82330605

  联系地址:金华市婺城区宾虹西路2666号2541办公室

  金华市婺城区经济商务局

  2021年2月5日

责任编辑:郑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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