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周金权)4月1日-4月2日,婺城区法院开展了为期两天的“清风利剑“执行专项行动,学史力行深化“三服务”,在坚持贯彻“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的同时,践行“办实事、解民忧”,加强执行力度,打击拒执行为,最大程度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申请人倪某民系养牛农户,被执行人倪某金以贩牛为业,2020年9月,倪某金以买牛为由向倪某民借款1万元,承诺一周内归还。但当约定时限已过,且倪某民多次催款,倪某金均以各种理由推脱归还借款,遂倪某民向法院提起诉讼获法院支持。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倪某金仍毫无还款意愿。案件承办人多次传唤倪某金到庭,倪某金屡次爽约,最后索性拒接法院电话。
行动第一天早上六点,承办人冒着大雨敲开倪某金家门,告知其拒不履行将依法采取拘留措施。面对突然出现的执行干警,倪某金一脸惊讶,缓过神后,现场还清了对倪某民的欠款。但因被执行人倪某金有履行能力不及时主动履行,法院决定对其罚款1000元。
同样得益于此次行动的还有市民马先生。马先生与宋某某的执行案件标的为6.5万元,宋某某拒不履行也未申报财产状况。马先生知晓宋某某有较多债务后,积极协助案件承办人查找线索。行动前一天,马先生向法院反映被执行人宋某某疑似开豪车出入商场。
承办人发现相关车辆设有抵押且被多地法院查封后,转变工作思路,借着专项执行行动的震慑作用向被执行人宋某某施压。最终,被执行人主动前往法院报告财产情况并与申请人达成和解协议。“法院的效率可真高!昨天刚刚反映线索,今天就帮我把难题解决了,太感谢你们了。”达成和解协议后,申请人马先生感激地说道。
据了解,此次行动是婺城区法院今年开展的第二次专项执行行动。此次行动重点围绕涉民生、重点敏感案件,兼顾在办新收案件和终本老案件,仔细排查、做优预案、周密部署,组织160余人次参与,并邀请5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见证监督。行动两天以来,共强制传唤被执行人52人,拘留9人,罚款30人次3.95万元,扣押车辆2台,执行完毕23件,达成执行和解17件,执行到位金额174.9万元,执行和解涉及标的金额253.7万元。
婺城区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后将常态化开展此类专项执行行动,不断增强法院执行的威慑力,提升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为婺城“五大名城”建设贡献政法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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