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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主义改造和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在婺城的确立

2021-07-09 09:08:39  来源:  婺城新闻网  作者: 

  新中国成立后,处于执政地位的婺城党组织,肩负起建设新政权和发展国民经济的历史使命。金华县、汤溪县县委发动群众,建立农会,开展剿匪反霸,实行“减租减息”,努力恢复生产,开展抗美援朝,土地革命,进行镇压反革命和“三反”“五反”等运动。同时建立了人民武装组织,以及工会、农会、青年团、妇联等群众团体。1953年6月,中共中央政治局讨论和制定了中国共产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到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这是一个过渡时期。党在这个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和总任务,是要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逐步实现国家的社会主义工业化,并逐步实现国家对农业、对手工业和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婺城广大人民群众积极贯彻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和总任务,至1956年底,婺城基本完成对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

  开展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

  土地改革后,婺城区开始有领导有步骤地将农民、手工业者组织起来,建立互助组、试办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和手工业生产合作组织,引导个体农民、手工业者走互助合作的道路。1953年党的过渡时期总路线公布,提出对资本主义工商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以私营工业、私营商业和私营交通运输业为主要对象、以公私合营为形式的社会主义改造逐步展开。与此同时,农业、手工业的社会主义改造进入新的发展阶段。

  1953年初,金华县、汤溪县县委对发展初级社作出规划,要求各区、乡的互助组自愿互利,优势互补,发展与巩固并重,大力发展临时性、季节性互助组,逐步试办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3月中旬,金华县、汤溪县先后召开初级社代表会议,要求对运动中存在的急躁情绪、要求过高、盲目扩社、审查不严等问题要引起高度重视。按照省委、地委指示,针对出现的违反自愿互利原则,过分追求高级形式的急躁冒进现象进行纠正,并提出具体解决措施。暂停试办新的初级社,对已试办的初级社,春耕生产过后要进行整顿并逐步提高,保证办好;对刚开始办的初级社,要重新进行审核,不够条件、存在严重问题的,要耐心说服他们转为互助组;具体负责办社的干部要加强学习,结合实际,提高干部的思想素养和业务水平,把主要工作方向转移到发展初级合作社,同时进行少量高级社的试点工作。

  初级社的全面举办,生产更有计划;挖掘了生产潜力,充分显示了合作社的优越性。据1955年12月底统计,婺城参加初级社的共有922个社、农户26301户,占比97.1%。

  1955年10月26日至31日,金华地委召开了县委书记会议,传达和学习《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的决议》和毛泽东《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的报告》,要求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在农村工作的干部认真学习中共中央七届六中全会决议和毛泽东的指示,大张旗鼓、广泛深入地进行农业合作化的宣传教育,坚决贯彻“全面规划、加强领导”的方针和以点带面、点面结合的方法,做好全面规划工作,以迎接农业合作化的大发展。会后,婺城迅速掀起农业合作化新高潮。在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迅猛发展的基础上,金华县委通过对乾西乡丰收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的试点,取得了农业合作化的初步经验,随即着手训练干部,边发展边巩固,婺城进入农业社会主义改造高潮。

  婺城全面完成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是一场广泛而深刻的社会变革,它使广大农民走上社会主义道路,原来以土地私有制为基础的小农经济改造成为社会主义集体经济,建立了生产资料公有制,消灭了剥削,避免了农民两极分化,有利于农村土地的合理规划和大规模的农田水利建设;也有利于农业科技的推广,在战胜自然灾害、提高粮食产量等方面均显示出了集体经济的优越性。

  开展手工业的社会主义改造

  手工业是地方工业的一个组成部分,对于支援农业生产,满足城乡人民生活需要,弥补大工业产品的不足以及特种工艺品出口等方面,都有着重要作用。但是解放初期的手工业经营分散,生产条件落后,缺乏新技术。如果不通过改造,将古老的生产方式升级为有组织的近现代生产模式,在产品的更新和销售上将会遇到许多困难。个体手工业作为小商品经济,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很弱,基础极不稳固。因此,改造个体手工业的任务,就是逐步引导手工业劳动者走社会主义集体化的道路。

  婺城手工业历史比较悠久,素有“百货之源,百工之乡”之称。但仅限于农林业生产工具和人们日常生活用品方面。行业分类有铁匠、木工、箍桶、篾业、泥水、砖瓦、烧瓷、裁缝、酿酒、造纸、理发等,另外还有多家手工业商铺和作坊。婺城按照省委、地委关于对手工业的社会主义改造的指示精神,采取一系列有效措施,恢复和发展手工业生产。首先,分别不同情况指导手工业者改善经营,提高质量、改进规格,生产适销对路的产品,从而使整个手工业生产得到了恢复;其次,救济失业手工业工人,帮助失业手工业工人组织生产合作社,进行生产自救。再次收购土特产,开展物资交流;对手工业生产发放低息贷款,在税收上采取优惠政策。此外,政府还在供销关系上,积极组织个体手工业和国营、合作社商业建立加工、订货、包销关系,由于党和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积极扶持,手工业生产很快恢复并获得发展。

  解放初期,金华县手工业行业种类有60多个。但由于个体手工业生产属农业、商业和家庭手工业相结合的小农经济,大多数手工业者既是商业生产者,又是商品推销者,且有很多手工业者还没有从农业中分离出来,农忙时从事种田,闲时从事手工业,成为农村中的副业生产者。1951年7月,金华县委开始组织手工业生产,至1952年底,全县共有手工业合作社138个,年产值41万元。

  根据地委关于组织起来走合作化道路,对手工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的指示,婺城着重宣传对手工业实行社会主义改造的必要性和优越性,建立健全领导机构,专门成立县委手工业供销合作部,县政府成立手工业科。金华县委召开有关部门、区、乡干部会议,研究讨论手工业生产合作社的整顿、改造问题,以城关区铁业生产合作社为试点,组织干部深入实际进行指导总结,摸索经验,然后推广。1954年1月,各地先后召开了手工业干部会议和有关业务部门会议,明确以搞好手工业生产为中心,尽可能满足农民春耕和夏收夏种农具的需要。3月,为了切实加强对手工业合作化的领导,金华县召开有关部门、供销社和手工业代表等参加的工作会议,会议主题是贯彻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和党对手工业改造的方针、政策。在县委手工业供销合作部的领导下,手工业合作化运动开始由自发转入有领导的发展阶段,贯彻“积极领导,稳步前进”的方针。至1955年5月底,全县共组织手工业生产合作社(组)173个,加入合作社占手工业人数的81.2%。汤溪县的手工业比较发达,竹木、编织、砖瓦、榨油、食品加工、造纸等行业历史悠久,遍布全县。1952年春,汤溪县委根据中央、省委和地委的指示,成立“私改小组”,具体负责对手工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县委、县政府抽调干部深入各行业的作坊、车间开展宣传教育,找有代表性的人物宣讲政策、做思想工作,提高他们的觉悟,促其带头报名参加合作化。罗埠镇率先自发组织成立了篾业和木业生产合作小组,此后,各地的个体手工业者相继仿效建立手工业生产合作小组。同时,县委手工业科制定有关政策,从贷款、供销、税收等方面加以支持,起到很好的推动作用。通过典型示范、自愿合作,到1954年1月,汤溪县手工业组织合作社47个,合作组26个,有社、组员1884人,占手工业从业人员的76%。各合作社经过民主选举,组成理事会。经营的产品主要是农业生产工具和人民生活日常用品。

  金华市(县级)手工业有60多个行业,市委抽调干部进行手工业合作化全行业试点,加强对手业生产管理工作的领导,把原有803户1815人分散的手工业者,全部纳入合作化的轨道,1955年底,按行业组建起木业、篾业、铁业、修理、建筑、纺织、缝纫、点心食品加工等9个生产合作社以及1 个供销合作社。

  在农业合作化运动迅猛发展的推动下,1956年底,婺城基本实现了对手工业的社会主义改造。

  开展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

  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是过渡时期总路线总体布局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央确定在一定的时期内有步骤地把一切对国计民生有利而又为国家所需要的资本主义企业,基本上改造为国家资本主义企业,有计划地在私营工业中逐步实行公私合营,并将有条件的公私合营企业改建为地方国营企业向高级形式的国家资本主义发展。1953年6月,中央确定对资本主义工商业实行“利用、限制、改造”的政策,确定国家资本主义是改造私人资本主义的主要形式,公私合营为国家资本主义的高级形式。

  婺城对私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是与对私营工业企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同步进行的。1954年初,按照地署指示,对私营粮、油商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粮油实行统购统销后,在主要农产品的批发环节上逐步排除私商经营。为了加强对私营商业的棉布商的社会主义改造, 1954年8月5日,省委指示把棉布业初步改造为国家资本主义的棉布经销店。8月31日,地委发出《关于在全地区范围内实施棉布商改和棉布计划供应的意见》。金华县、金华市(县级)、汤溪县专门成立私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简称“商改”)办公室。1956年1月17日,金华县召开商改工作会议,参加的对象有各城镇党政专管工商的干部、税务所长、银行营业所主任、基层供销社负责商改的主任和油脂公司、食品公司设各区收购组负责人等。为加强对全县私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的领导,县委财政贸易部专门成立了商改领导小组,由县委副书记王际云兼任组长,并抽调各部门20余名干部组成工作队,重点开展对城镇的商改工作。金华县农村商改工作,首先在雅畈区搞商改试点。由县委办公室干部6人,雅畈工商分会2人组成工作组,当地供销社配合,在雅畈税区的雅畈、安地两个行政区、14个乡进行农村商改试点工作。工作组通过对私营商业104户、饮食业39户的调查摸底,整理登记和资产评估、营业额的核对等前期工作后,通过对私营商业主的形势教育和党的政策的宣传,经过个别谈话、座谈会、典型会议教育等,在税务所和供销社等单位的支持配合下,经过反复动员,私营商业主纷纷主动提出公私合营申请。在工商联的配合下,按照指标要求进行消减网点,供销社和私营商业以公私合营的形式进行商改。然后报送县政府批准。金华县委在“商改”试点的基础上,抽调有关单位的主要干部建立“商改”领导小组,各区城镇单位抽出人员成立“商改”办公室。3月下旬,全县商改工作全面铺开,主要采取了三个步骤:第一步调查摸底,搞好思想发动。工作组组织全体私营工商业人员学习国家对资本主义工商业进行改造的方针、政策,在统一认识的基础上,进一步摸清私营工商业的底数,如户数、规模、人员、资金以及不同人员的思想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思想工作,反复宣讲政策,讲清国家对私营工商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的伟大意义,工商业者应走的光明前途,以及如何掌握自己的命运等。同时,注意培养骨干分子、以先进带动后进。通过讨论和教育引导,使他们提高思想觉悟,坚定信心,积极参加到社会主义改造的行列中来。第二步,结合实际情况,确定改造的规划意见及组织形式。第三步,成立筹委会,组织实施。根据行业类型以民主方式组成评议小组,全面进行清产核资。其后分步进行人事安排,明确领导人员,建立生产管理制度,进入生产经营等环节,顺利完成私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工作。金华县有合作商店61家、门市部201个。

  1954年,金华县委在地委财委国家资本主义改造办公室的指导下,成立了县工业改造办公室,具体负责领导对资本主义工商业实行社会主义改造的工作。为探索路子、取得经验,以便全面开展对私营企业进行初级国家资本主义的改造,金华县委根据本县私营工业企业“既小又少”的实际情况,决定在已有一定规模又比较典型的私营工业进行公私合营试点工作。首先,派工作组进驻各城镇,指导组建领导班子,由政府、资方、工人代表组成厂务管理委员会。然后在经济上对股东实行支付定息、股息的政策。

  1955年11月16日至24日,中央政治局召开有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党委代表参加的关于资本主义工商业改造问题的会议,讨论并通过中共中央《关于资本主义工商业改造问题的决议(草案)》,提出把对私营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从个别行业的公私合营推进到全行业的公私合营阶段。金华县经过半年时间的调研,基本摸清了全县工业企业生产和经营特点。1956年7月,金华县委组织对私营工业、手工业的社会主义改造情况分析,制定了改造规划方案并开始进行改组。全县13个工厂、13个手工业及供销、食品系统和8个集镇的私营工业,通过开展公私合营完成了社会主义改造。公私合营后的企业改进了生产工具和生产操作规程,提高了劳动生产率,在保证质量前提下提高了产量,突破了原定额。如金华县榨油厂榨臼籽油每台车由原来的350斤提高到650斤,最后提高到1000斤;榨大豆出油率由每担9斤提高到11斤;竹马酒厂每担糖壳出酒50度的白酒18斤,打破了全县的最高纪录。全县手工业20个社、15个组通过整顿改造,全面开展增产节约运动,社员收入增加20%以上,其中10个大型合作社,正逐步向半机械化和机械化迈进,有的合作社用自有资金购置了汽车、车床、钻床、电动机等先进设备。企业根据农村生产需要,促进新式畜力、农具的推广,建立了修配新式农具推广中心站,6个基层分站,11个流动修配组。制造改进新式农具29种,提高了农民种植双季稻的速度和质量。至此,金华县对私营工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

  1956年7月,金华市(县级)成立私营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领导小组,开始对全市的私营工业企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工作。根据先大后小的原则,先对10人以上的私营企业分批进行改造,然后于年底全面开展对41家中小型企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市机械修造厂合营前只有7名工人,1956年扩大到有120多名职工并具有动力设备的机械修理工厂,能制造多种新式农机具。有12家私营工业企业实行了公私合营,并整合为9家合营厂。多数公私合营企业新建了工人医务所、工人俱乐部、工人宿舍等设施。除电力、印刷、湖海塘水力发电站、金华柴油发电机组的电厂等少数几家企业,由国家直接管理外,其他的企业继续实行委托加工、统购包销的办法。至此,金华市私营工业企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

  1956年4月,汤溪县委、县人民政府专门成立“商改”办公室。为配合供销社棉布统销政策的贯彻实施,对猪肉的计划限量供应等工作,县委决定对这两个行业的改造先进行试点。在完成对私营棉布商的社会主义改造后,县委根据省委1955年6月召开的全省商业会议精神,按照专署要求,开始着手部署对私营零售商进行全行业的“商改”工作。对百货、文具、烟、酒、食盐、药品等9个行业的私营商业的改造工作全面展开。以城镇为重点,由区政府统一领导,联合县工商科、县国营公司、县供销联社等有关部门组成工作队,按“统筹兼顾、全面安排、积极稳妥”的原则,到10月底,以批购、经代销为主,少数试办烟、酒、百货、食盐合作商店,都改造为国家资本主义的经销店。经“商改”后,汤溪县有合作商店14家、门市部79个。

  通过对农业、对手工业和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婺城基本确立了社会主义基本制度。

  (中共金华市婺城区委党史研究室供稿)

责任编辑:郑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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