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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批60万元补助发放到位

婺城助推既有住宅加装电梯

2021-08-17 09:27:22  来源:  婺城新闻网  作者: 记者 蔡君楠

  日前,记者从婺城区住建局获悉,城北街道常乐小区内加装电梯的居民们已顺利拿到60万元补助资金。这也是婺城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补助资金首批发放。

  据了解,常乐小区建于1998年,共10幢多层住宅,随着小区内老龄人口逐年增加,多层住宅楼加装电梯的呼声也越来越高。2017年,该小区北幢居民楼通过住户自筹资金加装了电梯,这是全市既有住宅加装的第一台电梯。去年,该小区又通过引入第三方电梯安装公司,在小区4号楼的1-3单元各加装了一台电梯。

  常乐小区居民赵宓告诉记者,北幢居民楼共有6层,为加装电梯共筹资40万元。经大家商议,这笔补助资金将按照比例返还给出资业主。“我们这栋楼一共有10户人家,老人也多,加装电梯的惠民政策切实方便了居民,没想到补助资金这么快到位了。”赵宓说。

  记者了解到,这次资金发放流程能够顺利走通,相关部门在简化流程上做了创新和努力。原先,居民需要在电梯加装完成并使用后,将相关资料交至街道,由街道交至区住建局审核汇总,然后在每年的10月15日前报送至财政部门进行补助资金的拨付。今年以来,区住建局高度重视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在前期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于今年7月,更改了加装电梯财政补助资金的发放办法,进一步简化了资金发放流程。新办法实施后,居民只需要在电梯装好后将相关资料送到街道,街道上报给住建部门审核后,补助资金就直接发放到居民公共资金监管账户中。

  “由于要自掏腰包垫资等原因,按照以前一年一次的发放补助资金方式,时间跨度较大,部分居民加装电梯的积极性不高,这样做一方面是为了方便居民,另一方面也能提高居民加装电梯的积极性。”婺城区住建局工作人员倪雨龙介绍,根据金华市出台的《金华市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指导意见(试行)》,在婺城区范围内,对符合条件的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完成竣工验收并使用后,区财政局按照15万元/台的标准补助给申请人,实际金额小于15万元的,按实际金额补助。

  据了解,加装电梯奖补资金发放采取先建后补的原则,需居民先行出资完成增设电梯,再根据相关政策标准申请补贴。同时,婺城区为了能让市民尽快享受政策红利,将定期审核申请资料,审核通过后便会及时发放财政补助资金,且补助资金的分配由居民自主协商决定,并鼓励居民留出部分资金用于电梯后期维保。

责任编辑:施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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