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新闻中心今日婺城婺城网视图库中心新闻专题婺城政务金华新闻连线浙江国内新闻国际新闻外媒婺城
您当前的位置 :     婺城新闻网 > 新闻中心 > 今日婺城 > 要闻

  “检察公益诉讼+志愿观察员”

婺城推进文物古建筑保护

2021-09-02 08:55:13  来源:  婺城新闻网  作者: 王静姝

  本报讯(记者王静姝)近日,婺城区人民检察院督促保护“白沙老爷庙”行政公益诉讼案受到浙江卫视《今日评说》节目关注。

  今年4月,一名公益诉讼志愿观察员在参加共青团婺城区委员会组织的研学活动中发现,承载世界灌溉工程遗产白沙溪三十六堰文化的“白沙老爷庙”年久失修,文物建筑消防设施等不符合规定要求,存在安全隐患。

  公益诉讼志愿者是为检察机关的公益诉讼工作进行义务协助的人员,他们利用各自的专业优势和知识,充分发挥“信息员”“宣传员”“咨询员”等作用,为检察机关办理公益诉讼案件提供线索、专业咨询和意见,协助开展案件社会调查,参与案件公开听证、行政机关整改成效评估等工作。

  就在今年4月,婺城区被浙江省检察院、共青团浙江省委确定为公益诉讼志愿观察员制度试点地区。区检察院、团区委密切加强协作,积极探索创新,构建“检察公益诉讼+志愿服务”融合发展的公益诉讼新路径。根据区人民检察院和团区委《关于建立公益诉讼志愿观察员制度的实施意见(试行)》文件,发现问题的志愿观察员在现场第一时间通过微信小程序向公益诉讼检察部门反映相关情况。

  接到案件线索后,婺城区检察院立即邀请具有文物专业知识的志愿观察员帮助拟定50余项问题排查清单,共赴实地现场勘查。在全面掌握情况的基础上,婺城区检察院先后向文保主管部门、属地镇政府发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其消除文物安全隐患,配置必要的消防设备、器材等设施,切实落实管理责任,确保文物古建筑得到有效保护。

  婺城区检察院发出的诉前检察建议引起了文保主管部门和属地镇政府的高度重视,即刻按照规定协同落实整改,为“白沙老爷庙”配齐文物标识或标志,全面检查和固定墙体开裂处,并做好警示标志,修缮方案按程序报批;更换不合格消防设施,落实日常消防安全检查责任;完善不可移动文物动态管理机制,开展全面复查和挂牌工作。两部门于7月初书面回复整改情况后,区检察院协同团区委对整改成效进行现场评价和验收,评估结果为3处文物均已得到有效保护。

  据了解,如今,婺城区已有公益诉讼志愿观察员100名,他们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出让等领域各有专长。截至目前,这些观察员们已经为区检察院提供了50余条公益线索,成为了公益诉讼案件办理的重要助力。

责任编辑:郑剑
分享到:
婺城新闻网新浪官方微博婺城新闻网官方微信
批准文号:浙新办2008[ 15 ]号浙江省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33120190038浙ICP备09057527号
金华市婺城区新闻传媒中心主办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加盟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