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婺城区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金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婺城分局 金华市婺城区统计局(2022年1月22日)
根据国务院、浙江省人民政府部署,婺城区于2018年11月起全面开展了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以下简称“三调”)工作。“三调”按照“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组织模式,统一采用土地利用分类标准、统一应用优于1米分辨率的卫星遥感影像为调查底图,创新应用“互联网+调查”机制,全流程严格质量管控,经历初始调查和统一时点更新两个阶段,全面完成调查任务。“三调”以2019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全面查清了全区国土利用状况,掌握了各类国土资源家底。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主要数据成果公布如下:
(一)耕地17799.55公顷(266993.25亩)。其中,水田16195.62公顷(242934.30亩),占90.99%;旱地1603.93公顷(24058.95亩),占9.01%。耕地面积全区前四位的乡镇为汤溪镇、白龙桥镇、罗埠镇和蒋堂镇,占全区耕地的57.87 %。
位于2度以下坡度(含2度)的耕地13714.12公顷(205711.80亩),占77.04%[1];位于2~6度坡度(含6度)的耕地2257.36公顷(33860.40亩),占12.68%;位于6~15度坡度(含15度)的耕地1021.26公顷(15318.90亩),占5.74%;位于15~25度坡度(含25度)的耕地737.80公顷(11067.00亩),占4.15%;位于25度以上坡度的耕地69.01公顷(1035.15亩),占0.39%。
(二)园地8037.67公顷(120565.05亩)。其中,果园4482.01公顷(67230.15亩),占55.76%;茶园1284.50公顷(19267.50亩),占15.98%;其他园地2271.16公顷(34067.40亩),占28.26%。园地面积全区前四位的乡镇为汤溪镇、雅畈镇、蒋堂镇和白龙桥镇,占全区园地的44.05%。
(三)林地84225.47公顷(1263382.05亩)。其中,乔木林地46333.15公顷(694997.25亩),占55.02%[2];竹林地12450.65公顷(186759.75亩),占14.78%;灌木林地10607.40公顷(159111.00亩),占12.59%;其他林地14834.27公顷(222514.05亩),占17.61%。林地面积全区前四位的乡镇为沙畈乡、安地镇、塔石乡和莘畈乡,占全区林地的52.68%。
(四)草地391.10公顷(5866.50亩)。均为其他草地,面积391.10公顷(5866.50亩)。草地面积全区前四位的乡镇为汤溪镇、白龙桥镇、罗店镇和蒋堂镇,占全区草地的55.10%。
(五)湿地64.23公顷(963.45亩)。湿地是“三调”新增的一级地类,包括7个二级地类。婺城区湿地均为内陆滩涂,面积64.23公顷(963.45亩)。湿地面积全区前四位的乡镇为洋埠镇、罗埠镇、汤溪镇和白龙桥镇,占全区湿地的74.98%。
(六)城镇村及工矿用地17054.04公顷(255810.60亩)。其中,城市用地7492.01公顷(112380.15亩),占43.93%;建制镇用地2074.81公顷(31122.15亩),占12.17%;村庄用地6653.17公顷(99797.55亩),占39.01%;采矿用地441.83公顷(6627.45亩),占2.59%;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392.22公顷(5883.30亩),占2.30%。城镇村及工矿用地面积全区前四位的乡镇为白龙桥镇、秋滨街道、汤溪镇和新狮街道,占全区城镇村及工矿用地的45.30%。
(七)交通运输用地2969.34公顷(44540.10亩)。其中,铁路用地350.87公顷(5263.05亩),占11.82%;轨道交通用地0.59公顷(8.85亩),占0.02%;公路用地1496.09公顷(22441.35亩),占50.38%;农村道路1117.75公顷(16766.25亩),占37.64%;港口码头用地4.04公顷(60.60亩),占0.14%。交通运输用地全区前四位的乡镇为汤溪镇、白龙桥镇、蒋堂镇和罗埠镇,占全区交通运输用地的42.43%。
(八)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7734.55公顷(116018.25亩)。其中,河流水面2265.30公顷(33979.50亩),占29.28%[3];水库水面2124.41公顷(31866.15亩),占27.47%;坑塘水面2358.71公顷(35380.65亩),占30.50%;沟渠620.66公顷(9309.90亩),占8.02%;水工建筑用地365.47公顷(5482.05亩),占4.73%。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全区前四位的乡镇为白龙桥镇、罗埠镇、琅琊镇和汤溪镇,占全区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的41.00%。
“三调”是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也是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后统一开展的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三调”数据成果全面客观反映了婺城区国土利用状况,也反映自然资源管理方面的一些问题,对存在的问题必须按照有关要求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加以改进。综合分析全区耕地数量和人口增长、发展需求等因素,婺城区人均耕地少、耕地后备资源不足的基本区情没有改变,耕地保护形势仍然十分严峻,必须毫不动摇地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守耕地保护红线和粮食安全底线,压实地方党委和政府耕地保护责任,实行党政同责。要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从严控制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从严查处各类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或改变耕地用途行为,规范完善耕地占补平衡。要坚持系统观念,加强顶层规划,因地制宜,统筹生态建设。必须继续坚持节约集约用地制度,提高土地开发利用效率。继续推动城乡存量建设用地开发利用,完善政府引导市场参与的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政策体系。强化土地使用标准和节约集约用地评价,大力推广节地模式。
“三调”成果是制定婺城区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战略规划、重要政策举措的基本依据,各有关部门要加强“三调”成果共享应用,将“三调”成果作为国土空间规划和各类相关专项规划的统一基数、统一底图,发挥“三调”成果在服务生态文明建设、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的作用,为婺城区数字化改革夯实数据基础,推进区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注:[1][2][3]为确保占比加和为100%,该数据经过调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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