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金华江是钱塘江水系的重要支流。目前,还有部分持证的老渔民,从事着传统的渔业捕捞。为保护渔业资源,从2018开始,婺城区就已经在金华江实行春季休渔。对于此次全面禁渔,渔民们也是非常理解和支持。“作为渔民,我们一定配合政府工作,在禁渔期停止一切捕捞作业,这也是为了以后我们能有更好的收获。”
虽然渔民离船上岸比较配合。但是,在巡查过程中,执法人员发现,个人私设游丝网、手抛网、地笼的现象依然存在。
在金华江婺城雅苏村段,一名男子用手抛网捕鱼,被执法人员抓个正着。在金华江婺城方店村段,不到十米的距离,就隐藏着七八副地笼,执法人员当即将地笼没收,并将渔获放生。
“用地笼网笼捕鱼,将严重影响渔业生产繁殖,比如捕捞一条‘抱子鱼’,将减少上千甚至上万条小鱼苗。”金华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婺城区大队副大队长杨则宜告诉记者,地笼之类的渔具因网目小,破坏性大,被《渔业法》列为禁用渔具。同时,由于其作业方式隐蔽,也是渔业执法检查的难点。接下来,渔业执法部门将重点开展此类专项整治行动,切实保护渔业资源和水域生态环境。“下一步,我们将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对构成刑事案件的,依法移交公安部门处理。”
据了解,根据《刑法》第340条规定: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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