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梁亚伟 通讯员 方俊)日前,婺城区交通运输局交通执法大队积极联合辖区交警,全面严查抛洒滴漏车辆。
2月28日上午,执法队员在330国道二环路段巡查时发现,一辆重型自卸车在行驶过程中撒落大面积砂泥,污染了路面。执法队员上前进行勘验测量,立案调查,并制作笔录。随后,责令当事人立即清扫路面,并配合开展进一步调查。经查实,当事人在运输过程中未采取有效措施,导致公路污染462平方米。最终,当事人接受了相应处罚。
近段时间,为了从源头遏制污染,执法队员深入矿场、砂场等地,向企业负责人讲解抛撒滴漏危害及各项法律法规,积极营造浓厚的宣传教育氛围。与此同时,执法队员对公路污染持“零容忍”态度,继续加大对泄漏污染频发路段的巡查力度,开展泄漏污染的集中整治。
自2022年1月以来,执法大队共出动120余人次,开展泄漏污染整治32次,检查车辆152辆,整改不符合装载规范要求车辆5辆,泄漏污染公路行政立案处罚车辆2辆,确保了公路整洁、安全、畅通。
在此,区交通运输局交通执法大队温馨提示:根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车辆应当规范装载,装载物不得触地拖行。车辆装载物易掉落、遗洒或者飘洒的,应当采取厢式密闭等有效防护措施,方可在公路上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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