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讯(记者 徐乐)近日,婺城区文旅体局执法大队对全区宾馆(酒店)、饭店进行“不主动提供一次性用品”专项整治行动。
此次行动检查对象主要为全区范围内的宾馆(酒店)、饭店等,重点查看是否在客房内摆放一次性用品,收银台、房间内显著位置有无摆放“不主动提供一次性用品”温馨提示,场所内垃圾是否按照《浙江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进行分类投放。在检查的同时,执法人员向各宾馆酒店经营者进行了《条例》的宣传。
检查中发现有少数几家宾馆(酒店)还存在主动向顾客提供一次性用品的现象,执法人员当即开具《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当事人立即改正。对于存在违规现象的宾馆(酒店)除了现场指正,开具整改通知书,区文旅体局执法大队还将不定时复查整改情况。
据了解,“不主动提供一次性用品”专项整治行动,将持续至今年四月份。截至目前,区文旅体局执法大队已陆续对城中街道、城北街道、罗店镇、白龙桥镇等片区的126家宾馆(酒店)、饭店进行现场检查,开出整改通知书8份,立案处罚1家。下一步,区文旅体局执法大队还将继续加大执法检查力度,督促问题整改,加强宣传教育,确保限制一次性消费用品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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