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新闻中心今日婺城婺城网视图库中心新闻专题婺城政务金华新闻连线浙江国内新闻国际新闻外媒婺城
您当前的位置 :     婺城新闻网 > 新闻中心 > 今日婺城 > 关注

婺城为弱势群体铺开法律援助“绿色通道”

2022-06-30 16:12:16  来源:  婺城新闻网  作者: 张苑

  本报讯(记者 张苑)近日,在婺城区法律援助中心的帮助下,经庭审,法院判决孙某与李某离婚,孙某未上诉,李某终于得以从长达21年的家暴中解脱。这是又一起畅通特殊群体法律援助绿色通道保障群众合法权益的典型案例。

  据悉,李某与孙某于1991年结婚,育有两个女儿。孙某因不满李某生的是女儿,经常虐待李某。李某感到非常的无助,决定不再忍受孙某所带来的伤害,来到婺城区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援助。

  当天,在婺城区法律援助中心,李某将其亲身经历进行了详细的陈述,中心工作人员判断该案为涉及妇女权益保障的典型案件,决定对该案予以受理,指派骆松美律师为其进行援助,并为其开通法律援助绿色通道,落实法律援助“减证便民”,免于经济困难情况审查。

  援助律师出于对李某人身安全的考虑,第一时间向公安部门申请人身保护令,辖区派出所高度重视,展开了相关调查,并对孙某进行具结告诫,与此同时帮助李某搜集相关证据,办理离婚事宜,将孙某告上法庭。

  婺城区法律援助中心主任倪耀建介绍,考虑到受法律援助的群众大多是老年人、残疾人、农民工、妇女等弱势群体,今年以来,援助中心不断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出便民新举措,让法律援助提质增效,切实满足群众对法律援助便捷高效的服务需求。

  据了解,对农民工因追索劳动报酬、工伤案件申请事项以及残疾人、65岁以上老年人因赡养、扶养、抚恤金、人身伤害,妇女儿童权益保障等事项申请法律援助的,婺城区法律援助中心一律开通法律援助“绿色通道”,不需提交经济困难证明,申请人只要填写经济状况承诺书即可,进一步落实法律援助“减证便民”。

责任编辑:施川
分享到:
婺城新闻网新浪官方微博婺城新闻网官方微信
批准文号:浙新办2008[ 15 ]号浙江省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33120190038浙ICP备09057527号
金华市婺城区新闻传媒中心主办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加盟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