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吴铮誉)近日,婺城区竹马乡综合行政执法队在巡查中发现,竹马乡金竹路1号门前设置了两个防撞桶,影响市容市貌以及居民出行。
通过现场勘查,执法队员发现,在城市道路范围内擅自设置路障的行为系某早餐店店家所为,店家无法提供相应的审批手续。因其案情简单、违法事实清楚,执法队员依托浙江省“大综合一体化”执法监管数字应用系统“简案快办”新模式进行处置。通过简化取证方式、合并审批流程,从立案到作出处罚决定仅用时1日,缩减了当事人的等待时间,提高了行政执法效率。
“以前,处理普通程序案件往往需要耗费较长时间,整个过程可能要耗费近一个月。现在推行的‘简案快办’模式让案件办理变得既简洁又高效,同时还解决了当事人‘多次跑’难题。”竹马乡综合行政执法队队员万里介绍。
据了解,“简案快办”是指对部分案情简单、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社会影响较小、当事人自愿认错认罚且对违法事实和法律适用没有异议的普通程序案件,通过规范化取证、当事人现场确认、快速审批、及时复核等方式,实现案件快速办理的新模式。
今年4月,婺城区全面推行“简案快办”方式办理普通程序案件。截至目前,全区综合执法系统已按照“简案快办”普通程序处罚案件260余件。接下来,婺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将持续深化“简案快办”新模式,着力打造案件办理“快车道”,进一步推进“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提升行政执法质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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